听有歌词的音乐,而每次听到英语的曲子,甚至比听日语歌曲更令我兴奋。这的确是事实。同时即使听同一首歌,比起男歌手来,我觉得女性唱得更有魅力。遗憾的是,这一点完全被御手洗说对了。
而最近御手洗已经不怎么听披头士了,近来他常听的是摇滚乐或者爵士乐。以前经常听他用吉他弹奏自己改编的披头士歌曲,但最近无论我如何求他,他也不肯再弹一首了。在我看来,这种态度反映了他对披头士音乐的轻视,这也是我对他不满意的一个原因。对我来说,披头士是我唯一能听懂的英语歌曲。换句话说,对于拥有强烈英语情结的我来说,披头士音乐是我能听懂的音乐中唯一高档的东西。如果这些都受到这位朋友的轻视,真让我在他面前无法立足。
屋子的门开了,看来是御手洗回来了。我能听见他走进卫生间洗手的声音。(他这个洗手动作经常进行,平均每天要做好多次。他常说要人如其名。)此刻他径直穿过起居室进了自己的房间,也许是已经在外头吃过饭了,因此对厨房一点也不感兴趣。这么一来我又多少感觉有点寂寞,心情相当复杂。他关上房门后就听不到里面有任何动静了。平时他的屋里经常能传出不带扩音器的电吉他声,但今天却什么也听不见。看来他脑子里想的全是别的事,心思没有放在音乐上。
我把耳塞式耳机塞进耳朵里,开始听披头士乐队的专辑《奇异的旅程》[4]。最近这张专辑以及《白色专辑》[5]系列的第四张唱片,除了那首《g,m之九》外,我都很爱听。
不可思议的是,这时我突然想起了一件事。最近一有空我就听披头士乐队的曲子,可是一直没想到过,今年是一九九○年,恰好是约翰·列侬被枪杀的第十个年头。而且那件事正巧也发生在十二月。我心里暗暗吃了一惊,因为这件事我以前完全没想到过。
我还记得事情发生的那一天,好像是一九八○年的十二月八日。那时我认识御手洗已经三年了,一起搬到马车道来住也已经过了两年。这么看来我和他的交往已经很久了,披头士音乐也是和他一起住以后才慢慢熟悉的。
那年十二月的这一天,御手洗让我帮他买些立体声收音机的零部件,因此我一个人到了秋叶原的电器街。按照他的购买清单,我在电器街上逛了大半天,直到傍晚才回到马车道的家里。我刚推开门就从御手洗口中得知约翰·列侬的死讯。看来列侬的死让他受到很大的刺激,正交叉着双臂在默默地思考着什么。其实谁得知这个消息大概都会这样,一时几乎无法相信这是真的。然而我当时并不像现在这么熟悉披头士乐队,也没有那么入迷,因此受到的打击还不算太大。换句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