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拉和比利两人不约而同地喊起来,声音里似乎带着哭腔。
“这不正是把们吸引到这里来原因吗,罗拉小姐?喂,比利,原因咱们以后再说,请你再好好看看这间大厅。这里不是没有电话吗?所以阿卡曼先生不断开枪,直到把枪里子弹全打光为止。遗憾是,虽然是大白天,但是来往车辆太多,声音太大,谁也没听见枪声。结果枪声没有引起任何人注意,连住在隔壁格里芬先生也没被惊动……”
“格里芬夫妇已经太老。”罗拉补充道。
“所以格里芬夫妇俩什也没听见,也没给警察打电话。克里斯托弗·中尾到晚上又来——那时保安已经回到值班室里休息——来时候他还带个大旅行包。”
“他带旅行包来干什?”
无法到医院做检查,这才丢条性命。加上父亲又准备把学校交给别人管,不给自己安排什好位置,几件事加在起,使儿子对父亲怨恨至极,感觉父亲根本不关心自己和母亲,所以怒之下开枪打倒阿卡曼先生。切都发生得那突然,所以阿卡曼先生即使枪法再准,也来不及取枪保护自己。”
御手洗还是说得那肯定,就像自己当时在场似。
“这支枪上可能装有消声器,所以谁也没有听见枪声。中尾不敢在屋里久留,害怕引起别人注意。因此他马上转身下楼,目是让层中央大厅里保安记住自己已经回去。”
“开完枪就走?那尸体怎处置?”比利吃惊地问道。
“对,他马上走。因为他知道下午四点以后不会再有人来,所以他才选择快到下午四点时动手。唯需要担心是莎莉·哥德曼会不会来,但是中尾对她行踪也许……”
“用来装墙土。”
“装墙土?”
两人听以后吃惊。
“你们看,这儿到处都找不到尸体。地板上血迹可以被他擦干净,但尸体却不可能消失得无影无踪。如果时间足够,比如有几个星期话,还能想法慢慢处理,但留给他时间只有个晚上。层大厅里二十四小时都有人值班,也许保安半夜会偷偷睡会儿,也许根本就没躺下,想从楼大厅把尸体运走就必须冒着被人发现危险。而且
“那天她刚好在纽约啊!”罗拉说。
御手洗听后满意地点点头。
“你说得对,这样来到次日早上之前就不会有人再进屋。因此他才敢扔下尸体出去,让楼保安留下印象,记住他已经回去。然而这时阿卡曼先生还没死,他用尽最后力气爬到抽屉旁,摸到那把S&W式手枪,又爬到窗台边,然后对准扎考拖车公司招牌上字开枪。”
“他为什要这做?”
“他为什要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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