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有办法让它活过来。在那之前,直以为任何东西都会永远活着。”说到这里她停下,愣愣地看着后门上那些铅笔刻痕。那是从小到大她帮量身高时做记号。“觉得汤姆现在有很多心事。”
接下来她们继续聊些别事,不过话题主要还是围绕着萨克森湖。坐在客厅陪爸爸看棒球赛。注意到他右手会儿握成拳头,会儿又放开,不断重复同样动作,看起来很像是想抓住什东西,又有点像是想挣脱别人手。后来,时间差不多,也该走,于是就进房间去整理行李。睡衣,牙刷,双干净袜子,套内衣裤。把这些东西全部塞进只军用背包里。爸爸叫要小心点,妈妈叫好好玩玩,不过明天大早就要回来,准备去上主日学校。摸摸叛徒头,从地上捡起根树枝扔得远远让它去追,接着跳上脚踏车骑走。
本家在迪尔曼街尽头,离们家不远,大约不到公里。车子骑到迪尔曼街时候,立刻放慢速度,轻轻踩着踏板,尽量不弄出声音。因为,迪尔曼街和山塔克街转角地方是栋阴森森灰色房子。布兰林家两兄弟就住在那里。布兰林家兄弟,个十三岁,个十四岁,都把头发染成金色。他们是出名破坏狂,见东西就想砸烂。他们常常骑着两辆模样黑色脚踏车在他们家那带游荡,就像两头猛兽在搜寻猎物。听戴维·雷说,他们常常骑着那两辆脚踏车在街上和汽车赛跑,而且他亲耳听到戈萨·布兰林咒骂他妈妈,叫她快去死。那两兄弟,大叫戈萨,小叫戈多。他们是那带瘟神。你最好向上帝祷告,希望他们不要找上你,否则,旦他们找上你,你就跑不掉。
到目前为止,那对邪恶兄弟对还没产生兴趣。打算继续维持现状。
本家房子和家很像。他也养只狗。那是只棕色狗,名叫南哥。它本来趴在门廊上,看到靠近,立刻跳起来狂吠。本立刻跑出来接。西尔斯太太也跟着出来招呼,问要不要喝麦根啤汁。她长得很漂亮,头黑发,屁股圆得像西瓜。进到屋里,西尔斯先生立刻从地下室木工作坊跑上来跟聊天。他块头很大,又高又胖,下巴很圆,满面红光,头棕发剃成平头。西尔斯先生很开朗,笑口常开,露出口大龅牙。他身上穿着件条纹衬衫,上面沾满锯木屑。他说个笑话给听,似乎扯到个浸礼会牧师和间屋外厕所之类。听不太懂,不过看到他笑,也只好跟着笑。这时候本忽然叫声:“噢,爸爸!”看样子,他定是觉得那笑话很烂,而且,显然他已经听不知道多少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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