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那个人拿枪那只手腕。他手上枪立刻被撞飞,腕骨被打断,皮开肉绽,骨头都露出来,血直喷出来。后来,他失血过多死掉。站在他旁边,嘴里直说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因为,不是故意要杀人,只是不想眼睁睁地看着怀特·厄普被杀。”他深深叹口气,那声音听起来仿佛阵风轻拂过波特山上坟墓。“当时,站在尸体旁边,手上拿着比利·克莱顿枪。霍利迪忽然走到旁边,拿枚五角钱硬币给,然后对说:‘小子,去买棒棒糖吃吧。’这就是为什大家会叫那个绰号。”
“绰号?什绰号?”问他。
“棒棒糖小子。”老欧文又继续说,“后来,怀特·厄普到们家吃晚饭。爸爸只是个小农夫,家里没什好吃,不过们还是想尽办法把家里最好东西拿出来招待怀特·厄普。他把比利·克莱顿枪和枪套腰带都送给做纪念,说要谢谢救他命。”老欧文摇摇头,“当时实在应该听妈妈话,把那把要命枪丢掉,丢到井里去。”
“为什?”
“因为,”说到这里他似乎有点激动,“因为实在太喜欢那把枪。这就是为什!开始学着用那把枪!开始喜欢那把枪味道,喜欢握在手中那种沉甸甸感觉,喜欢开枪之后那种温温感觉,喜欢瞄准那个玻璃瓶瞬间破成碎片感觉。这就是为什。”他忽然皱起眉头,那模样像是吃到个又苦又涩苹果。“开始拿枪去打天上小鸟,而且开始自认为是拔枪最快神枪手。后来,开始有种念头,心里很好奇,如果有天,和另个拿枪小伙子面对面时候,拔枪速度可以快到什地步。拼命练习把枪从枪套里拔出来,次又次拼命地练。后来,十六岁那年,搭驿马车到犹玛镇去,开枪打死个叫爱德华·邦特枪手。从那刻起,只脚就已经踩进地狱。”
“当时们老欧文已经是响当当大人物。”多拉尔先生拿刷子扫掉爸爸肩上头发,“大名鼎鼎棒棒糖小子。欧文,当年你干掉多少人?”多拉尔先生瞄眼,对使个眼色。
“十四个人被杀。”欧文说。然而,他口气听不出半点得意。“十四个人。”他低头凝视着红黑方格棋盘。“年纪最小只有十九岁。年纪最大四十二岁。或许其中几个真死有余辜,不过,这轮不到来判断。他们个个被杀。虽然那是正大光明决斗,但却亲眼看着自己开枪打死他们,然后眼看着自己越来越有名,变成大人物。后来有天,被个比年轻小伙子开枪打倒。那刻忽然明白,原来自己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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