胞勇敢,还告诉他亲曾经亲眼看到在某次围城战役中他们次就炸死百个敌人,还看过他们在艘船上也炸死百个敌人;看到被炸成粉碎尸体从云端里往下掉,在旁观看人大为快意。
正准备更加翔实地往下讲,主人却突然命令打住。它说,任何解“野胡”本性“慧骃”都不难相信,如此万恶言生,要是其体力和狡诈赶得上其凶残性情,那,说到每件事它都是可能做出来。但是,因为谈话更增加它对整个“野胡”族厌恶,它倒觉得自己心神不宁起来,这种情况是它以前从来都不曾碰到过。它想自己耳朵听惯这种可恶词儿,会不会逐步逐步也就接受它们,而不再像原先那样对“野胡”生厌。它说虽然它憎恨这个国家“野胡”,痛责其可恶本性,然而其憎厌也不过像对只残,bao“格拿耶”(种猛禽)或块割伤它蹄子尖石头样罢。可是,既然只自以为有理性动物能做出如此罪大恶极事来,它就怕理性堕落到后来比残,bao本身还要来得糟糕。因此它似乎很肯定地认为,们所拥有并不是理性,而只是某种适合于助长们天生罪恶品性而已,仿佛条被搅动溪水,丑陋影像映照出来不仅比原物大,还更加丑陋。
它又说,关于战争这个题目,它在这次以及前几次谈话中已经听得太多,现在倒还有点它还弄不太明白。曾告诉过它,们水手中有些人是因为被法律弄得倾家荡产才离开祖国,而也曾向它解释过法律词意思,所以它就搞不懂本来旨在保护每个人法律,怎竟会将人家毁掉?因此它就希望知道得更详细点,所谓法律到底是什意思?经他们手,任何人财产不是得到保护,却反而丢失,那到底是些什人?它又说它看不出名叫“法律”这个东西有什必要,因为切理想和目标都可以听从自然与理性支配而得以实现;既然们自命称理性动物,那自然与理性就足以指示们该干什,不该干什。
告诉主人,法律这门科学研究很少,仅有点法律知识还是因为有几次自己权利受侵害而去聘请律师得来,结果请他们也还是没有用。再有就是同同样方法人交谈也得到些许多法律知识;那些人丢财产后,感到失望而屈辱,就离开自己祖国。尽管如此,还是要尽能力将知道全都告诉它。
说,干律师这行那些人,数量多得几乎同毛毛虫相等;他们程度、等级、名目均不相同。因为他们人数太多,所以干这行如果想公正合理地赢利赚钱,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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