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警徽呢?”
“开枪击毙你之后才发现。虽然失手杀死警察,你两人谁过失大,陪审团自有公断。”
“可恶!杀对你有什好处?”
“别人得到好处,你是绝对不会知道!给站起来,退到墙边,手别放下!”
路易斯只好慢慢
“你手上拿是马格南44型手枪吧,那玩意儿不适合女孩子用。要是打中人,对方必死无疑,拿在手里实在太危险。”
“你说得对。只要连开三枪,手指根就麻木,手抖也许就会走火。只要两天没摸枪手就会痒,最拿手就是射击和开快车。不过,这把枪还真打不准。小偷先生,世界上没有绝对安全枪。你该明白,如果只中枪就死还算是走运。”
路易斯咧嘴装出丝微笑,说道:“你不会真想杀吧?”
“站起来!”玲王奈警惕地双手握枪,晃晃枪口命令道。
“喂喂!可别这样。杀警察你就麻烦。”
只见个细高个黑色人影闪身进到屋里,两手向前伸直,手里举着把银光闪闪东西,刚才巨大声响就是从这里发出。惊吓之下,男人四脚朝天地跌坐在地上。
“不许动!”女人声音在叫喊着。
“等等,别开枪!”男人坐在地上惊叫起来,“别误会!不是坏人!”
说着他把手伸进屁股兜里掏出样东西说道:“是洛杉矶警局……”
他高举着挂在皮带上警徽给对方看。突然,来人手上枪口喷出团火星,警徽被打得不知飞到哪个黑暗角落去。
“在这个国家里,打死擅闯民宅草坪人都不犯法。你以为你现在待地方是哪儿?”
“真抱歉,不是已经向你道过歉吗?”路易斯声音认真起来,“你已经知道身份,们已经向对方说明切。”
“你身上带着录音机吗?什都没听到,什都没看见,只是因为害怕而开枪射击深夜闯进房间歹徒而已。”
“你昏头吧?你应该清楚自己在干什。是警察!难道你竟敢开枪射杀警察?!”
“无法识别你是不是警察,因为瞬间难以判断。”
女人慢慢地、个字个字地咬着牙说道:“再说遍,不许动!”
男子慌忙在地上高举着双手说:“嗨,们是第二次见面。是安东尼·路易斯警官。你忘吧?前天们还在门口见过面。刚才让你看过警徽吧?”
“什都没看见。见到,只是个非法闯入家歹徒。”
“对不起,十分抱歉,松崎小姐。以为你到以色列去呢,因为你经纪人这告诉。”
“改变行程。因为察觉到有个小偷想闯进家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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