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现在用不着等太长时间了。”
“谁知道呢。他只是在做梦而已。他醒来的时候,还是跟原来一样。这不过是第一步。等到开始变化时,我们就会知道要等多久了。”
“我们以前见过面,格瑞森先生,”超主声音低沉地说,“我叫拉
赛德尼斯4号和黎明柱,”拉沙维拉克说,声音里充满敬畏,“他到达宇宙中心了。”
“不过,他才刚刚开始他的旅行。”卡列伦回答。
这颗行星完全是平的。巨大的引力很久以来将大山压到统一的高度,那些火气十足的年轻山脉,其高峰也高不出几米。不过,这里仍有生命存在,地表上无数几何形的图案在爬动,随时改变着颜色。这是一个二维世界,上面的生物也最多不超过一公分厚。
天空中的太阳远远超乎想象,连瘾君子最狂乱的梦也梦不到它。它热得不止是发白,它是徘徊在紫外光边际的白热化幽灵,炙烤着它的行星,上面若有任何活物会在瞬间殒命。紫外光炸裂开去,穿过那延展上百万公里远的气体和尘埃幕,放射出千万种颜色。地球的太阳与这颗恒星相比,苍白得就像一只正午时分的萤火虫。
“赫克桑纳拉克斯2号,在已知宇宙里不会有别的地方了,”拉沙维拉克说,“我们只有少数几艘船到过那里——它们从没有降落过,没敢冒这个险。谁能想到这种行星上竟然也有生命?”
“看来,”卡列伦说,“你的科学家们不像你认为的那样周到细致。如果那些——图案,它们有智能,跟它们交流起来倒会很有趣。真不知道它们懂得不懂得三维概念。”
这个世界全然不知什么是白天,什么是黑夜,什么是年月和季节。六颗颜色各异的太阳分享整个天空,因此,这里只有光色的变化,永远没有黑暗。相互抗衡的引力场冲来撞去,使它的轨道十分复杂,运行出奇形怪状的弧弧圈圈来,永远不走重复路线。在永恒的这一端,执掌天空的六个太阳所形成的布局结构瞬息万变,永远不会重复。
这里竟然也有生命。虽然行星可能在某一时段被中心的火球烧焦,而在另一段时间远离火球而冰冻起来,但智能生物却依然定居在此。巨大而多侧面的水晶体组成复杂的几何形图案,在寒冷的地带一动不动,整个世界开始再次变暖时,它们就慢慢沿着矿脉增长。纵使它们完成一个思想需要千年时间也无妨,宇宙还很年轻,时间在它们面前伸展而去,无休无止——
“我找遍了我们的所有记录,”拉沙维拉克说,“我们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对这种多个太阳的组合也不了解。如果它在我们的宇宙里,就算我们飞船飞不到它那儿,天文学家也应该发现它。”
“那么说,他已经离开银河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