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论义务》(DeOfficiis,译《论责任》),撰于公元前44年秋,是部伦理学著作,但西塞罗假借给当时在雅典学哲学儿子写信形式,或者说用谈心口吻,阐释“义务源于美德”主题。全书共分三卷,拉丁语原书中每卷均无小标题,有中译本每卷有小标题,是英译者后来所加。在第卷中,西塞罗首先对道德上善要素和特征作详细阐述。在第二卷中,主要讨论义与利关系。西塞罗认为,只有用正义手段,才能得到真正利。在第三卷中,主要讨论义与利冲突。西塞罗认为,义与利从根本上说,不是对立,而是统,因为凡是真正有利无不同时也是正义,凡是正义无不同时也是有利。“道德上正直与利携手同行。”而们平常所见到那种与义发生冲突利仅仅是徒有其表利——“貌似之利”,所以义与利冲突只是种表面冲突,而不是真正冲突。为使人们充分认识到,凡是不义之事都不可能是有利之事,西塞罗列举历史上和神话传说中许多故事,并对它们作透辟分析,以此教导人们履行自己应尽义务,过种合乎“自然”有道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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