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这真像猜谜语。你认为答案是什,海因里希?”
想想说:“再给点时间,也许能想出来。”
“那你想想看。”
想好久,却还是只能认输,说道:“不行,现在脑子里片混乱。能让安安静静地慢慢想吗?”
洁听说:“行啊,你定要好好想,觉得其实线索相当多。”
“原因就在这儿!”他不等讲完,就抢着说道,“开三枪留下两个孔;开枪就够,却还是开两枪。也就是说,这名凶手非得在尸体上留下两个弹孔。”
“啊?个弹孔不行啊……”
“对。而且,超过两个也不行。”
“换句话说,定要两个才行?”
“对。而且这两个弹孔,都必须用手枪从上方以向下倾斜四十五度角度打入才行。”
?”
“可是,洁,也没有人说绝对不能开两枪吧?为保险起见,况且凶手当时定还有时间,开两枪话,对方就不会有没死透可能。这样也许不够干净利落,但可以让对方必死无疑。这不算什问题吧?”
“不,那里是市中心,多开几枪是很危险,会发出声音。这些问题暂且搁下不说,自动手枪开两枪和开三枪所需时间差不多。下个问题,为什子弹射入孔只有两个,但死者体内子弹却有三颗?”
“咦?这样不行吗?”
“不是行不行问题,你不觉得很奇怪吗?想开三枪就开三枪也无妨,但为什只留下两个弹孔?”
“两枪都是枪口贴紧着死者外衣开,这也算是线索吧?”
洁点点头说:“是。这名凶手直让枪口紧贴着对方衣服。准确地说,凶手枪直没离开过被害者。”
“贴紧衣服开枪对凶手能有什好处?衣服上面会留下烧焦痕迹,还会
“嗯……”
“但就像们刚才试验过那样,当时弗朗哥应该是倒在地上。般情况下,从上面对倒在地上人开枪,射入角度应该是九十度。若要弄成四十五度,就要把枪倾斜成这样才能做到。凶手为什要弄得这麻烦呢?”
“嗯?”
“为什凶手非要让枪口贴住对方,打出这种弹孔才行呢?”
“是。”
边往沙发上坐,边回答道:“不懂你意思,为什这做不行?”
“意思是,凶手似乎有什非要这做原因,但原因是什呢?”
“你是说,他有非这做原因……吗?”
“是这认为。想,这些问题都是由同个原因派生出来。子弹有三颗,弹孔却只有两个,对吧?死者在中第枪时就已经毙命,凶手没必要再开第二枪,但他还是开,所以才出现两个弹孔。”
“两个,也就是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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