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拗相公)
神宗(雄心万丈皇帝)
曾布(活跃政客)
吕惠卿(声名狼藉,后出卖王安石)
李定(母丧不奔,后弹劾苏东坡)
六部
、吏部
二、户部
三、礼部
四、兵部
不得批评z.府。
中国z.府从来没有发展出个党治组织,使之具有大家公认权力,也有当政党与反对党大家公认责任。没有计票、举手、表示是否,或其它确定公众意见方法。中国人在集会时,只是讨论问题,然后同意某决定。在原则与实际上,对z.府政策之批评,z.府不但容许,亦且予以鼓励。敌方可推翻内阁,或中激而退去。每有朋党之争,习惯上是将反对派放出京都,到外地任职。甚至在仁宗和英宗时,z.府颇著盛名领导人物如范仲淹与欧阳修,都曾贬谪至外地,暂时退居低位,后来又回京得势。在这种情况之下,派当权,则另派退避。
朝内争论在宋朝演变得越发激烈,是由于宋朝z.府组织制度特殊所致,因为宋朝对宰相职权没有明确规定,内阁很像个国会,由皇帝掌握平衡之权。z.府由复杂拙笨连锁机构组成,功能界限重复,最后决定大权仍然在皇帝手中。当时所谓宰相,只是个交际上称呼而已,实际名称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也许有两位副宰相。般组织如下:
知院
、枢密院(使于副使)
邓绾(两面人,先后服侍吕惠卿和王安石)
舒亶(与邓
五、刑部
六、工部
户部(财政)完全独立,直接对皇帝负责。御史台独立,其它各机构,只供作赠予空衔之用。通常,宰相兼中书省侍郎与门下省侍郎。三省各侍郎和枢密院大尉构成知院,称为“知政”。后来,神宗锐予改变,意在简化此组织制度,权责区划较为分明。门下省司研讨命令,中书省(宰相府)司发布,尚书省司执行。但是纷乱与权责分散,依然如故。
王安石最初只是个参知政事(副宰相);但因受皇帝支持,擅自越权进行变法计划,与吕惠卿、曾布私下决定切。这自然是在神宗驾前和各知政易于发生争论。主要问题只有两个:个是青苗贷款法,是御史言论自由事。方面是元老重臣干练有才之士,人数之众,几乎构成全体;另方面,只有个人,王安石,但有神宗支持,及另批默默无名小人,野心大,精力足,阴险而诡诈。为便于参考,并免于许多人名累赘,下表内列有政争中较重要之人名,以见双方之阵容:
当权派
二、中书禁中(平章事与参政)
三省
、中书省(侍郎)
二、门下省(侍郎)
三、尚书省(仆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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