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似乎不是什优点,文字作品本身就包含想象部分,太真实像是‘纪录片文字版’。
(2)感情部分其实从很早以前就崩掉,还记得最初最初向朋友们宣布:知道怎写出个让人爱不释手女角色,悟!
事实上,掌握技巧,有部分读者确实表达出不娶文留书必弃书气概。只可惜只有技巧,在剧情厚度上过于单薄,导致部分读者会觉得‘这个人是不错,但是没什印象’,这是教训。
还有个毛病,当然在些爱开车老司机眼里或许还是优点,就是不知道怎写,就写个女人,在三十年里体现很明显,所以在写第二本书时不断提醒自己,控制女性人物出场数量,结果看来很失败。
关于不想写。
感言很长,分三个部分,第段很絮叨,是关于写作个人认知,觉得长可以跳过,第二段是表达歉意和解释,第三部分是关于新书。
【1】
完结掉这本书,和上本书感觉完全不样。
写三十年最后章时记得是在学校实验室,敲完最后个句号浑身轻松,蹦蹦跳跳出实验室,因为在此之前被连续四百多天更新给折磨够呛,直觉得相比于遣词造句,每日都要更新是更加难做到件事。
所以那次是解放,甚至于没有写三十年都是因为在那段时间连打开码字软件都成为件很困难事,所以觉得终于不用再写,哪怕感言。
与写三十年后期相比,写这本书至今,其实并没有过很强烈要结束它欲望,所以数次长时间断更最终又回来,这不必粉饰成作为作者责任心,这个速度也谈不上这点,单纯就是还想写而已。
而第次冒出完本念头是看到个评论,它说:这本书就像是老太太裹脚布,又臭又长。
批评其实都习惯,但这个评语让忽然想到坚持不完本另面:好像在混稿费。
但是这次完本却不是这样,从本意来说并不想就这样停止,有很多评论说写不下去,不想写。
这两点都不准确。
写不下去是不可能,作为个写四五百万字作者,再水几十万字不是难事,但是也就是水而已,这样混稿费很丢脸,混不到多少更丢脸。
事实上后面内容也没有多少可写意义,成为个行业内‘挑战者’,还并非是某种程度‘支配者’固然不像是爽文结尾,不过创业几年时间就开始支配,假得过头。
是个真实控,文中现实事件时间、地点都是查得很仔细对上,甚至如果要写这件事是‘星期几’,那会去查下日历,看看某年某月是周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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