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询问几分钟后,埃里克继续说道:“好,弗朗先生,到目前为止,们知道你共离开前台去自己公寓两次,上厕所然后回来。送餐员送来比萨,你付钱给他,等等。还有四个客人入住,两个退房。在所有这些事空当,你还算完账。现在,要提出,弗朗先生,在所有这些事情发生时,克拉克小姐有许多机会悄悄走出房间,迅速穿过街道,而你根本不会看到她。这是否完全有可能?”
“嗯,想是有可能。但确实什都没看见。没看见她那晚离开房间——这是要说。”
“明白,弗朗先生。想说
,你还需要在这问题上传唤其他证人吗?”
“不需要,法官大人。”虽然脸上风平浪静,但汤姆心里在咒骂。对于辩方来说,在蔡斯死亡时段内,基娅身在小镇之外这不在场证明是最强个论点。但埃里克接受这证据,成功弱化这个不在场证明效力,甚至宣称不需要听关于基娅白天往返格林维尔证言。这个证据对检方局面并无影响,因为他们声称基娅当晚返回小镇实施谋杀。汤姆预见到风险,但他认为让陪审团亲耳听听证词,进而想象基娅在白天离开小镇,直到事发后才回来,这对本案来说很重要。而现在,他们会认为她不在场证明甚至没有重要到需要去确认。
“好。请传唤下个证人。”
兰·弗朗先生,秃头,又矮又胖,外套扣子紧紧勒着圆圆肚子。他做证说,自己在格林维尔拥有并经营着三山汽车旅馆,克拉克小姐从九六九年十月二十八日到十月三十日直住在旅馆里。
基娅讨厌听这个头发油腻男人说话,她曾以为再也不用见到他,但现在,他就在这里说她事情,好像她根本不在场。他解释自己如何带她去房间,但没有提到他在房间里待太久。他直找出各种理由逗留,直到她打开房门,暗示他该走。当汤姆问他怎确定克拉克小姐在旅馆来去时,他笑,说她是男人会注意那种女人。他补充说,她很奇怪,不会用电话,提着个硬纸板箱从车站出来,还带自己打包晚饭。
“弗朗先生,第二天晚上,也就是九六九年十月二十九日,蔡斯·安德鲁斯死亡那晚,你整晚都在前台工作,对吗?”
“是。”
“克拉克小姐在和编辑共进晚餐后,于晚上十点回房间,此后你是否看到她再次离开?十月二十九日晚或十月三十日凌晨任何时间,你是否看到她离开或回到自己房间?”
“没有。整晚都在那里,完全没看到她离开房间。之前说,她房间就在前台对面,所以能看到她离开。”
“谢谢,弗朗先生。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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