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摇摇头:“还是不对,即便是要穿着雨衣行凶,他也没必要在大街上就把雨衣披在身上啊,行凶之前再穿也来得及嘛。”
“如果来不及呢?”陈爝反问。
“来不及?”拍下自己额头,“明白!准备动手地方有摄像头,所以他就在没装摄像头地方先把雨衣穿好。”
“有这个可能性。不过除此之外,还有另种可能——
“看完这部电影,他不可能立刻去东渝火锅店。所以他对电话里人说谎。”
“为什不能立刻去?”
“查下,因为这部电影快要下档,全市只有星宫影城午夜场上映场,也就是今天十点。这部电影时长九十分钟,看完也要十二点半。而东渝火锅店距离星宫影城只有十分钟路程,也就是说,从十二点半至三点这两个多小时,他定要再去另个地方,而这个地方,却不能告诉电话里人。”
“这样就认定他要去行凶吗?”陈爝这个理由说服不,于是又问道,“或许他家离电影院和火锅店很近,看完电影打算回趟家再去和朋友吃夜宵呢?”
“他提到‘打车去看《变相》’,也就是说,他并不是住在离星宫影城很近地方,否则何必打车,走路就行。”
理推测。”
“难道就是那句话吗?”觉得单单基于这点信息进行推理,也太不严谨。
“没错,他那句话是在说谎。”陈爝睁开双眼。
——打车去看《变相》,三点才能到东渝……
这句话还记得,但是完全不觉得有什问题。
本来想反驳他“就算很近也可以打车”,但觉得这样太蛮不讲理,就没说出口。
陈爝继续道:“注意到他另个反常地方,就是身上穿着雨衣。”
就这点来说,开始也很疑惑。不过想到现在有怪癖人很多,也就没细想。
呆呆后,总算想出个解答。“啊”声道:“明白!是不是穿着雨衣,就可以挡住溅出鲜血?”
“没错,你最近聪明不少。”陈爝赞许听上去像讽刺。难道以前很蠢吗?
《变相》是最近上映部悬疑电影,改编自推理作家陆离小说。故事讲述个杀人犯将人杀害并挫骨扬灰后,自己容貌、身材,甚至DNA都渐渐变成死者。这本小说很早就读过,非常喜欢。这次由于片方在前期投入许多精力做宣传,据说也取得很不错票房。至于东渝是什,倒不清楚。
“东渝是家重庆火锅店。”陈爝像是能看穿心思般说道。
“悬疑电影?重庆火锅?这两者难道有什关系?”追问道。
“没什关系,只不过他说个谎。”
“说什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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