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前酒吧从所有细节来说都熟悉得让他不堪忍受——每块砖头、每片开裂油漆;他能感觉到酒吧里熟悉闷热和嘈杂、裸露梁桁和赝品铸铁灯架,还有被啤酒弄得黏糊糊吧台,他熟人曾把胳膊肘撑在吧台上,纸板剪出女郎招贴画俯瞰众生,胸口订满袋装花生。这些都属于他家,他世界。
他甚至认识这条狂吠不已小狗。
“嘿,全不知!”
威尔·斯密瑟斯声音意味着他必须马上决定何去何从。如果原地不动,就会被他们发现,马戏表演将立刻开场。躲藏只能延缓这个时刻到来,况且现在冷得刺骨。
来者是威尔,这让他很容易就下决定。倒不是说亚瑟多不喜欢威尔——威尔其实挺好玩,只是他那种好玩实在让人头疼,因为他是混广告圈,总想让你知道他正在享受多少乐趣,还有他那件夹克是从哪儿来
就快噎死鸸鹋,而是为他自己。
忽然回到这个熟悉环境之后,这还是亚瑟第次瞅见自己模样,他不得不同意那条狗看法确实有道理。
他看起来非常像农夫拿来吓唬飞鸟东西,若是就这走进酒吧,毫无疑问会引来哄堂大笑和激烈评论,更糟糕是,这个钟点酒吧里肯定有几个熟人,准会用此刻他难以应付种种问题轰炸他。
举例来说,威尔·斯密瑟斯,不神奇小狗“全不知傻蛋”主人,这条狗蠢得甚至被威尔本人制作广告解雇过,因为它搞不清自己应该喜欢哪种狗粮,罔顾其他碗里肉都泡在机油里事实。
威尔肯定在酒吧里。他狗在,他车子也在,那辆灰色保时捷928S,后窗贴纸写着:“还有辆车,也是保时捷。”该死。
他盯着那辆车,意识到他明白件刚才还不知道事情。
威尔·斯密瑟斯,和亚瑟在广告业认识绝大多数钱多良心少混球样,每年秋天都要换车,好让他可以告诉别人这是会计逼他换,尽管事实上他会计费尽唇舌想阻止他,因为他还有好大笔赡养费要付呢,等等等等——而这辆保时捷正是亚瑟记忆中威尔开车。车牌也标着颁发年份。
考虑到现在是冬天,在亚瑟八年前惹出诸多麻烦那件事发生在九月初,因此这里只过去六七个月而已。
他站在那里,有几秒钟完全没法动弹,任凭“全不知傻蛋”在面前蹦跳吠叫。再也无法避开真相让他忽然震惊得无以复加,那就是:他如今成故乡异客。再怎努力,也不会有人相信他故事。不仅仅因为听起来完全疯狂,更是因为与看就明白最简单事实相矛盾。
这里真是地球吗?是否存在哪怕最细微可能性,是他犯什难以想象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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