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蒙德从超市偷来瓶威士忌,要让见识下酒精时,他不由自主地阵阵呕吐让醉醺醺地傻笑两个小时。第条长裤也是雷蒙德,他送给作为十三岁生日礼物。穿在雷蒙德身上,就像他其他衣服样,裤脚吊在脚踝四寸以上,大腿紧绷,裆部鼓出,但现在,仿佛们友谊种象征,穿着它就像是裁缝为量身定做样,如此合身如此舒适,乃至年里没有穿过其他裤子。接下来是去商店行窃冒险。这个主意照雷蒙德解释相当简单。你走进弗耶尔书店,口袋里塞满书,拿到迈恩路小贩那里,他们会很乐意半价买下。第次行事时,借爸爸大衣,在人行道上翩翩而过。在店外见到雷蒙德。他穿着长袖T恤,因为他把外套忘在地下室,但他确信没有外套也能对付,于是们走进店里。当往上上下下口袋里塞瘦身本诗集精选时,雷蒙德却在往自己身上藏集注版七卷本《爱德蒙·斯宾塞文集》。换其他任何人,这种大胆举动也许也能换来些成功机会,但雷蒙德大胆具有种不靠谱天性,几乎完全游离现实情境。他正从书架上把书拔下来时,书店助理站到他身后。带着自己收获与他们擦身而过时,两个人正站在门边,朝紧箍着大部头雷蒙德发出同谋微笑,并对主动为开门助理道谢。幸运是,雷蒙德偷书企图显得如此无望,而他解释又是那白痴,被人眼看穿,助理最后竟让他走,想,大概是当他精神不正常人给随便打发。
最后,或许也是最意义重大,雷蒙德让领略手*暧昧快感。那时十二岁,正处于性意识破晓。们正在探索个轰炸废墟里地窖,伸头探脑地想看看流浪汉们留下点什。此时雷蒙德却已褪下裤子,好像要小解样子,开始用手揉搓鸡鸡,而且邀起来。学他样做,很快便被种温暖而莫名快感充满,这种感觉渐渐强烈,化为股溶化涌动热流,好似五脏六腑将要泄而空。时间们手疯狂地抽动。正想要感谢雷蒙德发现这样既简便又省钱还快活消遣法子,又想知道能否把生献给这美妙感觉——现在回头想想从很多方面看,已经这做——这切还没能说出口,突然阵痉挛提动后颈、胳膊、大腿,五内翻动,伸展,抽搐,抓耙,最后排出两朵精液,射在雷蒙德礼拜日外套上——那天是礼拜天,又流进他胸前衣袋里。
“嘿,”他停下手中动作,说,“你这是做什?”还没有从那摧枯拉朽体验中恢复过来,言不发,句话都说不出。
“教你怎做,”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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