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抬起头。“怎?人类是杂食动物。们既长着咀嚼肉类牙齿,也长着咀嚼纤维牙齿,还有消化这两种食物肠
火鸡是“肇事逃逸”惯犯。但她仍然在想,这只魁梧雄火鸡在这座山上究竟留下何种标记。她希望它遗留下来基因仍暖暖地窝于某只巢中,即将孵化而出。
水终于烧开,已是暮色四合。在此之前,他们争论过有没有必要先烫鸟、再拔毛。迪安娜占上风:她先拔下硬挺翅羽和尾羽,待到拔除胸脯软毛时,不可避免地扯下胸脯肉,因为这鸟儿已经冷下来。埃迪听取她专业意见。她很惊讶,吃这多年杂货店售卖鸟儿,自己双手竟然还能懂得如何拔毛,如何挤出绒毛羽梗。尤其近年来,她已极少吃肉。但她童年时几乎每个周末,都会帮着宰杀两只鸡。相较而言,即便拔光毛,这只鸟儿体格也要大得多。埃迪帮她提着鸟脚,将它溺进沸腾罐子里烫整整分钟,再架到火上将绒毛燎净。她用斧子斩下火鸡脑袋和双脚时,他就帮她稳住鸟身。然后他设法将沉甸甸罐子挪到火坑边缘,往灶坑里续上煤炭,而她则到圆石上摊开火鸡,去除内脏。
“脏活都让女人干。”她嘟囔着,但并不真以为忤。不过,她仍隐隐在生埃迪气——谁让他今早快活成那样,而她却累得都要趴下。她将双手探入鸟儿体内,轻轻地拉起肠子及肺部与肉壁相连那层覆膜。他在旁聚精会神地观看着,看着她将包亮闪闪内脏下子全拽出来,再用刀仔细地绕着泄殖腔割开口子,将下水取尽,放在圆石上那净膛躯体边上。她在那堆内脏里捅捅,挑出心脏,仔细地看看,然后扔向埃迪,惹得埃迪声大叫。她笑起来。“不管什东西,吃之前都得好好看看。爸爸以前常跟这说。”
“没觉得恶心,只是对鸟儿内脏从来就没什好感。直以来都更喜欢掏鹿,而不是火鸡内脏。”
“为什?”
“也不知道——就是偏好吧。鹿不用这精细,也没有这大堆东西要处理。”
“明白。这种精细活,你还对付不。”她沿着这鸟儿长颈从上到下割开它皮肤,查看下那致命枪伤伤口。这枪打得漂亮,直击要害:埃迪干得不赖,鸟儿身体没被打得筛子般布满硌牙枪弹。过去,邻居送给她爸爸那些松鼠和火鸡往往就是被打成那样。她将两根手指伸进去,抽出被击穿食管和气管。“哈,这家伙发声器官,看这个。”
“它咽下最后口气时候还在咯咯叫唤。”
“是。”她同意道。
“再也没法相信你,”他说,“你竟也这喜欢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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