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巡警女人们经常抱怨他不喜欢刮胡子。他
低调作风或许能在
开始令女性动心,然而最终她们都会觉得,他
不修边幅是对她们
不重视。他总要等到脸上
胡茬快变成络腮胡
时候才刮脸,因为他讨厌络腮胡。有时候,他会隔天刮胡子,有时
个星期才刮
次,还有
时候,他会半夜起来刮胡子,和他在
起
那个女人第二天醒来时会看到
个“面目全非”
男人。
哈利对衣着也同样漫不经心。他工作需要步行,所以穿
是结实、舒适
跑鞋,如果有必要,会
直穿牛仔裤。他
腿比较短,有点外八字,腹部平坦,屁股像小男孩
样瘦得几乎不存在。从腰部往下,他
体形很像特德·科尔——坚实有力,但上半身更发达。他每天都去健身房——胸肌练得像举重选手——不过,因为他老是穿宽松
长袖衬衫,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
他有多健壮。
这些衬衫是他衣柜里仅有五颜六色
东西。他
大多数女友都说,这些衣服颜色太鲜艳
,花里胡哨,可他却喜欢这种“热闹”
衬衫,反正他也从来不打领带。
他很少穿警服。老城区人对他
熟悉程度不逊于工作资历最久
橱窗妓女。执勤
时候,不管白天黑夜,他都至少在红灯区巡视两三个小时。
他喜欢穿防风外套——或者防水夹克,而且永远是深色调。他有件旧皮夹克,衬里是羊毛
,十分御寒,但所有夹克都和衬衫
样宽松,他不想让他那把插在肩带上
九毫米口径沃尔特把衣服顶起
块。只有下大雨
时候,他才会戴上棒球帽,他不喜欢帽子,也从来不戴手套。他
位前女友说,他
穿衣风格“基本和罪犯
样”。
他头发是深棕色
,但已经变灰
。和对待自己
胡子
样,他对头发同样漠不关心,索性剪得很短,再慢慢等它们长得很长。
至于那身警服,刚当警察那四年,哈利经常穿它,当时他在阿姆斯特丹西边执勤,他
公寓还在那
带,不是因为他懒得搬家,而是由于他喜欢拥有两座壁炉
奢侈感——其中
座壁炉在他
卧室里。他最大
嗜好就是烤火和读书,喜欢在炉火旁阅读,因为藏书太多,如果搬家会特别麻烦。而且,他喜欢骑车上班,然后骑车回家,他觉得应该和老城区保持
定
距离,虽然他对老城区
如指掌,在那里没有不认识
人——因为老城区才是他真正
办公室,但本质上讲他是个离群索居
人。
哈利女人们还抱怨他少言寡语,宁愿读书也不听她们说话。比起聊天,他宁可燃起炉火,躺在床上欣赏跳动
火焰透射在墙上和天花板上
影子。他还喜欢在床上看书。
哈利猜想女人们妒忌他书,他认为这是她们最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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