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点,行不行?”拉尔夫不耐烦地起身离开酒吧。“想去拿你包。”
“啊,包。不就是个包嘛。”
拉尔夫折返回来,怒冲冲地盯着他。“听着,滑头。没人强迫你借那该死包,你知道。不想伤你心或什……”
“好,好,好。去拿包吧。别那着急。”埃迪喝完啤酒,擦擦嘴。“走吧。”
为蜜月旅行向埃迪借包是拉尔夫心头之痛;他宁愿自己买。他们每晚去搭地铁都要路过那家皮包专卖店橱窗里就摆着个大大,茶色格拉德斯通旅行提包[4],两边还各有层拉链,三十九元九十五分——拉尔夫自从复活节起就看中。“想买下它,”他随口告诉埃迪,就像那天他宣布订婚那样不经意(“想娶那个姑娘”)。埃迪两次反应都样:“你……疯吗?”两次拉尔夫都说:“那又怎样?”他还为这个包找理由:“结婚,需要这样东西。”从那时起,好像那个包就是格蕾丝本人,象征着他追求崭新而阔绰生活。但在付完戒指、新衣服和所有其他开销后,最后发现他买不起;他只好向埃迪借,两个包看上去样,但埃迪包差得多,也旧很多,更没有拉链。
动。但从今往后,这以及许多其他快乐,都将被抛在身后。格蕾丝答应过他,结婚后,至少每星期有天可以跟他那帮朋友玩。但即使这样,切也全变。姑娘们是无法理解友谊这种东西。
酒吧里电视在播场棒球赛,他百无聊赖地看着,失落感伤痛苦让喉咙都有点肿痛。他几乎将生都投入男人间友谊,努力做个好伙伴,而现在生命中最美好时光结束。
终于埃迪用硬邦邦手指戳戳他屁股,算是打招呼。“你在干吗,伙计?”
拉尔夫心中渐生厌恶,眯起眼睛,慢慢转过身来。“你怎啦,滑头?走错路?”
“你干吗——急什?”埃迪说话时嘴唇几乎不动。“你不能等两分钟吗?”他懒懒地坐在高脚凳上,身子转半个圈,对侍应生说,“杰克,给来杯。”
现在他们又经过这家皮包专卖店,他停下脚步,突然冒出个冲动想法。“嘿,等等,埃迪。知道想怎花这五十块钱吗?要买下这个包。”他呼吸有点急
他们喝着酒,盯着电视,声不吭。“今天发点奖金,”拉尔夫说。“五十块。”
“是吗?”埃迪说。“不错啊。”
电视上三击不中出局;局结束,广告开始。“那?”埃迪说,摇着杯子里啤酒。“还是打算结婚?”
“为什不?”拉尔夫耸耸肩。“听着,快点喝好吗?喝完这杯,想走。”
“等会儿,等会儿。你急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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