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贺拉斯重复道,“那是处长度大约为两寸半伤口,位于左耳略上方位置。伤口下面有四寸左右范围骨头已经碎裂。伤口处还露出小块脑髓组织。从颅骨上留下印迹来看很明显是被某个狭长、平整物体敲击所致。就这些,内尔斯。”
“某个狭长、平整物体敲击所致,”内尔斯重复道,“这是你看到吗,贺拉斯?还是你推测?”
“工作就是推测,”贺拉斯·威利坚持道,“你看,如果个守夜人在抢劫中被人用撬棍打下脑袋,你在他脑袋上看到伤口就像是用撬棍打那样。如果是用圆头锤打,你也看得出来——圆头锤留下是个月牙形伤口,而撬棍留下就是直线形伤口,顶端呈V字形。如果有人用手枪把打你下,那是种伤口;而用瓶子打你下,那又是种伤口。你从辆时速四十英里摩托车上摔下来,头撞在砾石上,那砾石就会给你留下片瘀伤
“两个小时?”内尔斯说道,有可能是两个小时吗?”
“有可能。”
“三个小时呢?或者四个小时,贺拉斯?或者二十四个小时?”
“二十四个小时是不可能。伤口还是新,内尔斯。四个小时——还有可能,最多。最多四个小时,绝对。”
“好吧,”内尔斯说道,“他割伤自己手。在他溺水前四个小时之内。”
前,翻看他自己那份。“第二段,”他说,“是,就是它。可否请你把它向法庭宣读下?只读第行,贺拉斯。”
“引号,”贺拉斯·威利僵硬地应道,“在右手发现处不明显小伤口,伤口较新,从拇指和食指间虎口处延伸至腕际。”
“处割伤,”内尔斯说,“是吗?卡尔·海因把自己手割伤。”
“是。”
“伤口怎来,你有什看法吗?”
“是。”贺拉斯·威利说道。
内尔斯·古德莫德森又开始拉扯自己喉咙上褶皱皮肤。“还有最后件事,贺拉斯。”他说。
“你证词中还有件令感到困惑事情,必须问问你。你提到死者头部有处伤口。”
“是,”贺拉斯·威利说道,“有道伤口。没错。”
“能否再告诉下它是什样子?”
“不知道,真。不过,可以推断。”
“没必要,”内尔斯说道,“但是这处伤口,贺拉斯。你在报告中提到这是处‘新伤’。你能知道是多新伤口吗?”
“很新。非常新,照说。”
“很新,”内尔斯说道,“多新是很新?”
“很新,”贺拉斯重复道,“想说他应该是在去世那天晚上割伤自己,就在他死前两个小时。很新,可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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