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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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礼我迟到了。我到市中心去见一个叫沃特伯里的人,他要在一家小杂志上为我的作品写篇文章。我用扔钱币的办法来决定是否去见他。他文章里的浮夸辞藻,他会在我作品中找到的连我自己都不知道的隐含意义以及我不耐烦去面对的缺点——这些我都太熟悉了。到临了,他会带着屈尊俯就的态度把我放在或许比毛姆稍高一点的位置上,因为毛姆很走红,而我还没有犯这样的罪过——迄今为止还没有,不过尽管我保留着一点不成功的人会有的孤傲,那些小杂志还是会像精明的侦探一样闻到味道,寻踪而来。

我干吗要费事去扔钱币呢?我并不想见沃特伯里,当然我也不想让人写我,因为现在我对工作的兴趣已经到了尽头:谁也不可能通过赞扬来让我感到多高兴,也不可能通过指责来挫伤我的自尊心。开始写那部关于公务员的小说时,我对工作尚有兴趣。但当萨拉离开我时,我便看清了自己工作的真正面目——它是一帖无关紧要的麻醉剂,就像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帮人消磨时间的香烟一样。如果死亡将使我们灵肉俱灭(我仍然在试图相信这一点),那么身后留下一些书籍同留下一些瓶子、衣服或者廉价首饰一样,又有多大必要呢?如果萨拉是对的话,那么艺术的所有重要性其实是多么的不重要啊!我想自己之所以扔钱币,实在是因为孤独的缘故。葬礼之前我无事可做,我想喝上一两口给自己打打气(我们会不再在乎自己的工作,但绝不会停止在乎社会习俗,人可不能在众人面前坍台)。

沃特伯里在托特纳姆宫路拐角上一家卖雪利酒的酒吧里等我。他穿了条黑色灯芯绒裤子,抽着廉价烟卷,身边有个姑娘。姑娘个子比他高许多,相貌也好看得多。她也穿着同样的裤子,抽同样的烟卷。她很年轻,名叫西尔维娅,看得出来她正学着一门很长的课程,刚刚从沃特伯里开始——她正处于模仿自己老师的阶段。我心里想:她容貌姣好,两眼机灵而和善,头发金灿灿的,她最后的归宿会是哪里呢?十年以后,她还会不会记得沃特伯里,以及托特纳姆宫路拐角上的这家酒吧?我为沃特伯里感到遗憾。此刻他是如此的自负,对我们两人一副屈尊俯就的态度,但他是处在看来要输的那一边。他正在就意识流这个话题发表一番特别愚蠢昏庸的见解,我则边喝酒边吸引着姑娘的目光,心想:瞧!即便是现在,我也能把她从他身边夺走。他写的文章是纸面装帧的,而我写的书籍是布面装帧的。姑娘知道,从我这里她可以学到更多的东西。可是,在她偶尔说出一句不带知识分子味儿的、平常人的朴素话语时,这个可怜虫竟然敢严厉地训斥她。我想告诫他未来之空虚,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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