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威慑手段。尼古拉世z.府想要保持鞭刑震慑作用,但越来越厌恶因鞭刑而死人数,于是z.府在1830年悄悄把鞭打次数上限定为50下。参政院在1832年规定,医生应该在最严厉鞭笞现场坐镇,以防止出现意外死亡。他们任务是,当发现罪犯被打得奄奄息时,他们立刻进行干预并叫停行刑。但这样打断只是给罪犯换取暂缓处罚,而不是缓刑。罪犯被带到医院,获准进行康复治疗;罪犯背上伤口得到愈合时间。之后他会被带出来继续挨鞭子。医生经常同情罪犯,而且是肉刑反对者,他们会就为什不能进行鞭打或者至少为什要减少鞭打次数编造医学理由。5
鞭刑致命性残忍引发越来越严重不安,1845年刑法典废除俄国欧洲部分鞭刑。然而,面对着越来越多流放者以及由他们带来愈演愈烈混乱,西伯利亚*员认为,对惯犯惩罚不能放松。他们声称,鞭子对于那些怙恶不悛罪犯来说太仁慈,而“桦树条吓不到罪犯……家之主、村里长者和家中父亲都经常使用这种工具。人们会在挨罚时哭泣,但在受完罚后,便会嘲笑桦树条。[桦树条]既无法处罚罪行严重、积习难改犯罪分子,也不能为其他人带来震慑”。鉴于俄国社会广泛使用肉刑,西伯利亚当局认为,对初犯免除鞭刑是回事,但彻底让他免于鞭刑将“危及国家安全”。如果鞭刑要在1845年刑法典中被废除,那当局需要保留某种同样可怕惩罚措施,即夹道鞭笞,在实施这种惩罚时,罪犯要在两列士兵之间跑过,每个士兵都手拿桦树条,在罪犯跑过时便抽打他下。6
最终,当然是流放当局掌握着死刑。自从1753年伊丽莎白女皇在形式上废除死刑以来,死刑仍然在权宜之时会被军事法庭使用。即便如此,在1828年十二月党人伊万·苏希诺夫被指称叛乱之后,涅尔琴斯克矿区负责人要求获得对威胁着警卫和*员,bao力苦役犯实施死刑更广泛权力。71833年,尼古拉世规定,如果苦役犯原来刑期已达十年或以上且他们在流放时犯下更为严重罪行,那西伯利亚总督可以将他们处死。正式地说,这样罪犯之所以活着,只是因为宽宏大量君主把他们从绞刑架上救下来。因此在判处他们死刑时,沙皇只是撤销原先宽赦。8
在理论上,西伯利亚警卫、监督人和*员所掌握惩罚武器既是个严肃司法工具,也是训导流放者必要手段。在实践中,这套武器很少公正地根据法律执行。正如契诃夫在萨哈林观察到那样,下令鞭打罪犯权力也代表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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