蒂芬·劳伦斯(4)那段独白。这个事件发生在埃尔瑟姆,离住地方不远。这个选段对来说非常完美,因为解劳伦斯故事,那是发生在1993年种族谋杀案。情况大致是这样:斯蒂芬·劳伦斯当时在布莱克希思警校上学,放学后跟朋友杜维恩·布鲁克斯起走,然后些白人男孩就向他们跑过来,冲他们叫喊着侮辱性话。那些白人男孩说“过来啊,你这黑鬼”之类。他们其中个人抓住斯蒂芬·劳伦斯,用把斧头打他。杜维恩·布鲁克斯跑掉,跑着跑着才发现劳伦斯没有跟他在起,他折回去后发现朋友倒在地上血泊里;他完全惊呆,不知如何是好,就跑到对面电话亭打报警电话。警察来之后,把杜维恩·布鲁克斯当成犯罪嫌疑人。他说,这是朋友啊!警察却问他,你确定这些白人男孩叫你“黑鬼”?你确定吗?后来,布鲁克斯说,那个时候警察更应该问是那些白人男孩形体特征——问这些才合理啊。他朋友才刚被人谋杀,警察们却把他当成犯罪嫌疑人……事情就是这发生。个悲伤故事。他们到现在都还没找到凶手。
去诺丁汉,参加首场比赛。那里有16个人,们个接个地表演自己独白,然后他们选出第、第二和第三名。在16个人里面获得第二名。他们觉得跟角色联接非常紧密。表演很有感情,也成功传递它要传递信息,让人意识到这件事真实地发生过。本来就特别关注这种不公事情,特别是人们被毫无理由地拘捕之类事情,所以很高兴自己表演可以跟这样事相关。在曼彻斯特参加决赛,最后得亚军。能够参加这个比赛,感到很自豪。把发生在埃尔瑟姆案件带到曼彻斯特。不知道他们有没有听说过斯蒂芬·劳伦斯故事,甚至到现在都不知道他们有没有意识到,这是个真实发生过故事。
歌手
拉提夏·莎蝶(5)
们在摄政街上走向家咖啡店。她短暂地停脚步,欣赏下巴伯尔(6)店内服装。她戴着条隐约有着法国风格围巾。在店内,们还能听到外面路上工程队在钻地,节奏重复,声音单调而低沉。她走向窗边,小心地把窗子关上。生都在录音室度过她,习惯努力把杂音变得最小。
1988年,第次来到伦敦当互惠生(7)。但实际上,来到这里目是寻找音乐家。知道伦敦有音乐,而巴黎没有——在巴黎,人们自都太膨胀,却没有什行动力。全是讲话、彼此评判,没有行动。不好意思,如果真想做点艺术成果出来,你就必须行动起来,把扩音器拿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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