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有活力。
每个人都在自己歌词里塞满俚语,但是里面没有什内容。比如“明”(ming)这个词,是“厉害、很棒”意思。大家会说,哦你很“明”啊,或者说你很“能”啊,之类。但这种东西很快就会消逝,因为人们都想弄点新词来放进歌词里,但流行词直在变啊变。认为很多俚语都是从牙买加语里抓来,抓来之后大家再放点刺激东西进去改改。不然就是抓些很老词,老到都没人在用词,比如“有范儿”(Swag)。这个词本来是“赃物”意思,就是说偷来东西之类。但是后来人们把这个词变成“垃圾,废物”(crap)意思。他们把词语情境和意义完全改变,用“坏”来表示好东西。后来大家有提升,开始把些日常使用词加进歌词里,发展为格里姆音乐(Grime)(22)。它也是种嘻哈音乐,但们有自己表达方式,不想让们音乐听起来跟美国人样。毫无疑问,格里姆音乐已经演变成种英式说唱形式。觉得们说唱要从头开始,这样它才能发展出自己舞台,最终得到属于们自己、听起来不会不舒服东西。
自己花好几年,才想到要寻找自己真正想说东西。那个时候,喜欢漫画、动画和科幻小说之类东西,所以把这些东西都放进歌词里……不是在讲枪啊之类东西,但确实用比较疯狂比喻来表达拼命殴打别人之类事情。这样很酷,人们通常会对这样歌词和节奏印象深刻,但是这样东西其实走不远。找不到自己真正想表达东西,可是别人有。比如,他们会表达他们过着艰难生活之类——却没有这种感觉。说唱,只是因为想做很酷事情。这想:就是喜欢说唱,那为什不全情投入呢?
有段时间,大家非常喜欢强调自己是从伦敦来,伦敦有这个、伦敦有那个。人们开始夸耀这个事情,就像美国人那样。大家把伦敦这个元素加进说唱里面,表现得特别骄傲。格里姆音乐风格就是从这里开始,它似乎在表达:们要走在前头,们要让别人知道这是们风格。曼彻斯特和伯明翰说唱歌手也很有技巧,但是格里姆音乐是从伦敦开始。所以们直说伦敦、伦敦、伦敦、东伦敦、北伦敦、南伦敦。其实知道东南西北都差不多,只是有地方更差劲罢。
是这做。比如说有这首歌叫《主路》(MainRoad)。在伦敦,“路”就是帮派意思。比如,那些人会说,“很上路”(I'mroad.),就是很懂街头生存法则意思。会把生活里面些陈词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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