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伦敦,似乎就是为要成为某种东西部分。但是这
指示牌随处可见。还有块图示牌,指示着前往比弗冒险项目操场、骑马比武区以及玫瑰园方向;不过重点在于今天是这个猎季最后天啦。猎人们都穿着闪闪发光黑色长靴和马裤,穿过路边盛开雪滴花,路小跑着上山。持枪眼镜在桌上字排开,供猎人们挑选。最有挑战性事就是持枪时以优雅姿势坐好,在马低头时候不能大喘气。
猎犬们在预备好马和骑手们身边玩耍,互相嗅着对方。它们轻轻咬着装过肉肠卷碟子,爪子扶在低矮石墙上,以此吸引人们注意。
“喜欢看猎犬围在猎人脚边样子。”后面个男人说道。“他得对它们更有控制力点才行。”他同伴说,“猎人要让猎犬都离自己近点。”这两位都是中年人,双双穿着溅泥点威灵顿长筒靴,啃着由个着装亮丽年轻女孩用金属托盘端过去香肠卷。
“们是很土啊。”过会儿,离最远那个男人说,“们点都市气息都没有。”
“倒是会去伦敦。”另个人说,他话语仿佛飘浮在空中,“没错,会去,只不过每次去都是折磨。”
选择留在纽卡斯尔人
乔
她顶着头金白色头发,看起来好像认识住在纽卡斯尔所有人。在这个晴朗九月天里,她喝过晨间咖啡之后又开始喝茶——这天,谢丽尔·科尔(5)离婚,可是没有把自己姓改回自己出生时姓——特威迪。
伦敦是个巨大、令人感到孤单地方。你要是去那儿,记得带上点纽卡斯尔习惯。在纽卡斯尔,你得用昵称来称呼你不认识陌生人。亲、亲爱、甜心、宝贝之类。朋友母亲是个非常传统纽卡斯尔人,她叫所有人“小甜心”——对初次见面人也是如此。在纽卡斯尔,有种基本水平爱。在伦敦,“基本水平”感受是,你是恐怖主义者、强*犯(或者两者皆是),直到你找到办法证明自己不是。别人看你时候,你能感到股南方人特有冰冷气息。就算你带着纽卡斯尔习惯到那里,你热情也无法维持多久。
要适应伦敦,得有个过程。在这个过程里,你心会渐渐硬起来。认识个男人,他来自个条件很差社区,搬到伦敦之后,他就故意改变自己口音。这种事情经常发生。当他回到纽卡斯尔时,他就说(她模仿他变化口音,说道),哇,这个地方真是变好多啊。还记得当初这里什都没有,只有农田啊。哇哦,这个码头可真不错啊。他到伦敦后翅膀硬,回来就净发表这种评论。觉得真他妈有点烦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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