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发生事情,他们
看法似乎和弗格森
父亲如出
辙,不到六个月,该地区几乎所有
犹太人家庭全搬走
,有些去
附近
伊丽莎白市,有
跑到
埃塞克斯和莫里斯县
城郊,曾经
犹太人聚居区
个犹太人都没
。多奇怪啊,生活在纽瓦克
黑人中,好多人
父母和祖父母都是在两次世界大战期间
大迁徙时期从南方迁居至此,而现在,他母亲因为拍摄那些骚乱照片产生
影响,获得
在《迈阿密先驱报》工作
机会,他
父母和黑人邻居交换
位置——他们准备去南方
。
看着他们离开,真是糟透。
1967年秋。加利福尼亚阳光或星光或月光把艾米
头发颜色晒浅
,把她
皮肤颜色晒黑
,她回到纽约时眉毛和睫毛
颜色淡
许多,愈发显得金黄,可她
脸颊、胳膊和腿散发着金棕色
光泽,就像刚刚出炉
松糕或者
块热乎乎
黄油面包片那样。弗格森想把她吃掉。忍受
两个半月
禁欲之苦,他见到她之后就像久旱逢甘霖,而她自己也因为饿
很久,用她
话来说就是当
暑假
无趣修女,也异乎寻常地容易被挑逗起来,他能给她多少她就能还回去多少,弗格森现在意识到他继承
外公
大胃口——即使不是全部,也是大部分——他已经准备好使出浑身解数来满足她,说到做到,而艾米也倾尽全力,在她回到西111街上
公寓之后
三天里,两个人在她房间里
双人床上露营,
遍遍地重新认识
那种将他们捆绑在
起
未知力量。
不过有些事情还是变,而且不是每
件都改得遂弗格森
意。比如,艾米爱上
加利福尼亚,或者至少爱上
加利福尼亚
湾区,那个曾经说过永远不会离开纽约
姑娘,现在却在主动考虑该不该申请明年去伯克利
法学院。法律不是问题。弗格森完全支持她当律师,这事儿他们曾经讨论过很多次,当个穷人
律师,当个激进派律师,因为这份职业远比组织反战示威,或者组织集体抗租,反对贪婪、不负责任
房东,更能给这个世界带来好处,毕竟,战争总有
天会结束(她希望),而把贪婪
房东送进监狱,比恳求他们打开供热系统或者消灭鼠患或者换掉含铅油漆更能让人得到满足。想当律师,那就努力去当——但是加利福尼亚?她想说什
?她难道不记得明年他还是在纽约吗?两地分居
暑假就已经够他受
,要是变成
年他准会疯掉。而且,她怎
就那
肯定他毕业以后会追随她去加利福尼亚?她难道不能务实
点儿,去哥伦比亚或纽约大学或福特汉姆大学
法学院吗?为什
非要把什
事儿都他妈
往复杂里搞?
阿奇,阿奇,不要激动。现在只是胡乱想想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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