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药,还要发小费,跟门卫和侍者表达感谢和道别,然后,在给儿子
个迅速而热情
告别拥抱之后,她转身走向
出租车,但就在吉尔为她打开车门,她正要钻进后座时,她转过身,微笑着给弗格森抛过来
个大大
飞吻。乖
点啊,阿奇,她说,就这样,突然间,他从
大早就放不下
那种不祥预感便烟消云散
。
望着出租车转眼消失在拐角,弗格森做出个决定:不理睬他母亲
愿望,把那个段落从书里删掉。
不祥预感消失
,但正如十个月之后发生
事件证明
那样,弗格森
预感并没有错。他和他母亲在5月6号
告别拥抱,将会是他们最后
次触碰对方:她爬进出租车,坐在后座上,吉尔关上车门后,弗格森再也不会与她相见。他们会给对方打电话,比如1967年3月,他二十岁生日晚上打
那个电话,但弗格森放下听筒后再也没有听过她
声音。他
预感并没有错,但也不能说完全正确。弗格森担心他母亲会遭遇
那场致命事故或疾病,没有发生在她身上,而是发生在
他自己身上,具体说来就是,他去伦敦庆祝他
书出版期间,遭遇
交通事故——这意味着1966年5月6号和他母亲在巴黎道别后,弗格森还有三百零四天
寿命。
他母亲和吉尔动身去阿姆斯特丹两天后,弗格森原本要跟薇薇安和丽莎参加个派对,发现弗莱明也在受邀之列便退出
。钱和泪之夜已经过去三个月,弗格森早已免除弗莱明在那场误解中
责任。但
想到他允许自己和弗莱明做
那些事,弗格森就心烦意乱,坚信那都是他自己
错,都怪他,毕竟弗莱明并未强迫他做任何他不愿意
事,他怎
能让弗莱明对发生
切负责?这不是弗莱明,而是他自己
耻辱,正是因为想起
自己
贪欲和堕落,他才撕碎弗莱明
信,拒绝回他
电话,但就算他现在对弗莱明没有怨恨,又有什
理由要再见他呢?
第二天早上在厨房吃早饭时,薇薇安跟他说起在派对上遇到个人——派对
举办地点是里德楼
花园,这是哥伦比亚大学在巴黎
学术基地——
个二十五六岁
年轻人给她留下
深刻
印象,她说,感觉弗格森会和她
样喜欢这个人。
位来自蒙特利尔
加拿大人,名字叫阿尔贝·杜弗伦,母亲是魁北克
白人,父亲是美国新奥尔良
黑人,他毕业于华盛顿
霍华德大学,上学时曾在校篮球队打球(薇薇安认为弗格森对此会感兴趣,说中
),父亲去世后他搬到
巴黎,正在写他
第
本小说(另
件薇薇安认为会引起弗格森注意
事情,也说中
),现在她已经抓住
他
注意力,弗格森便叫她再多讲讲。
比如?
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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