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报信每条后面和信后附件,都引用法律和事实加以说明。
就在担忧时候,国务院参事室
使用北京大学名号。
之后,也有人不时提醒说“大景区”是势在必行,不是旅游局可以左右,同样也不是敦煌研究院可以左右。如果不是省里统规划,不可能有此推进速度和规模。果然到2014年12月21日,《甘肃日报》刊登《甘肃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大景区总体规划纲要》。根据规划,到2020年,将计划建成年接待游客300万人次以上大景区共20个。大景区建设将分两步走,第步计划到2017年,将率先建成8个大景区,其中就有“敦煌莫高窟—月牙泉”景区。
报上公布,网上转发,这不就是代表省里意见吗?只觉得心头特别压抑。像敦煌莫高窟如此珍贵、如此脆弱世界文化遗产,对其保护应是第位,必须有专门保管机构,不应该和其他所谓景区按种模式、个标准进行管理,甚至不受限制地进行旅游开发。敦煌研究院负责保管莫高窟,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文物管理体制。明明有法律规定,却睁着眼违背国家法律,他们想干什?如果真改变莫高窟管理体制,将莫高窟旅游开发管理权抵押、租赁给企业去经营,变成企业追逐利益“唐僧肉”“摇钱树”,想方设法用尽耗竭,这样珍贵脆弱文化遗产将很快就被破坏,多年辛苦聚集起来人才队伍也将流失殆尽,前途实在令人担忧!
心里明白,《党章》规定全党服从中央,下级服从上级,少数服从多数,还有条就是党员可以向组织反映情况,反映自己意见。作为名**党员,为保护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应该向领导如实反映情况和阐明自己看法。为不牵连研究院其他人,决定以个人名义给省领导写封汇报信,明确表示旅游发展中应注意保护莫高窟。
这封信主要内容为:
、莫高窟文物在全国乃至全世界具有独特性和唯性,应有专门机构负责保护管理。
二、莫高窟文物历时千年,十分脆弱,保护工作极为紧迫、繁重、复杂。敦煌研究院在古代壁画、土遗址保护理论创新、技术实现、队伍建设等方面居国内领先位置。
三、敦煌研究院对莫高窟文物保护和开放旅游成果已被联合国确认为典型经验,并证明现行体制合理性。
四、按照《意见》强调景区管理体制改革必须遵循分类管理原则,建议对世界文化遗产与其他景区加以区别。
五、按照《意见》明确提出“区策”原则,建议保持敦煌研究院管理莫高窟现行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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