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后,丹或许会知道,曾经有段时间,任何人都可以去图书
理查德·M.斯托曼
互联网设计之初旨在成为自由交流思想媒介。自从互联网
鼻祖阿帕网问世以来,联邦z.府以及代表商业、宗教和社区利益
特殊利益集团等各类团体,都试图通过立法限制互联网上
信息。无论是以国家安全、利益、道德,还是“保护儿童”
名义,这些尝试都会对言论自由构成威胁。
理查德·斯托曼因开发GNUEmacs荣获1990年ACM格蕾丝·默里·赫柏奖[57],他开发
自由符号调试器GDB,并创立
开发自由GNU操作系统
项目。他是互联网信息自由最重要
倡导者之
。本文以极为清晰有力
形式阐述
那些认为不应该在互联网上限制信息
人所面临
冲突和潜在
障碍。此文最初发表于1996年。
Copyright©1996理查德·M.斯托曼版权所有。
在保留本声明前提下,允许逐字复制。本文发表于1997年2月
《美国计算机协会通信》(第40卷,第2期)
(本文节选自文集《通往第谷[58]之路》,2096年发表于月亮城)
对于丹·哈尔伯特而言,通往第谷路始于大学。当时,丽莎·伦兹向他借电脑。她
电脑坏
,如果她借不到电脑,那
她
期中考试必定无法通过。除
丹以外,她不敢向其他人开口。
这让丹左右为难。他不能袖手旁观——但如果他把电脑借给她,她就可能会看他书。把自己
书给别人看会招来多年
牢狱之灾,
想到这些,他就不由得胆战心惊。除此之外,和所有人
样,他从小学起就被教导说:分享书籍是错误而又卑鄙
事情——只有盗版者才会这
做。
而且,他十有八九会被软保局——软件保护局抓住。丹在软件课程上解到,每本书中都有版权监控,它会向授权中心报告书籍在何时何地被何人阅读。(当局不仅利用这些信息来抓捕阅读盗版书籍
人,还向零售商出售个人兴趣信息。)他
电脑下次联网时,授权中心就会知道。作为计算机所有者,他将受到最严厉
惩罚——因为他没有尽力阻止犯罪。
当然,丽莎未必会阅读他书。她可能只想用电脑完成她
期中考试。但丹知道她来自中产阶级家庭,几乎负担不起学费,更不用说阅读费
。读他
书可能是她顺利毕业
不二法门。他
解这
点,当初,他也不得不借钱来支付他阅读
所有论文所需
费用。(论文
作者会获得10%
阅读费。由于丹
目标是从事学术工作,他希望自己
论文能够赚到足够多
收入偿还这笔借款,如果他
论文能被频繁引用
话。)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