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通常会被隔离关押,以防止憎恨那些背叛行为犯人对其施以报复。
美国律师已经适应这种体制。他们当中多数人职业生涯都是从做副检察官或者助理检察官开始,直至进入大型律师事务所。其中绝大多数人在审判当中并不为人做辩护,因此算不上法国人理解那种真正辩护律师,他们充其量只能算是谈判专家,首要任务就是说服委托人同意认罪。然后,他们便与控方交易,争取尽可能轻刑罚。于是这些“律师”在和检察官讨价还价时,便从那本著名《美国联邦量刑指南》中“引经据典”。面对这诡异司法体系,不得不学着去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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