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贡制度设计和基本运作力量,
源自对文化、政治、身份地位关注,
而非源自对追求最大获利关注。
19世纪欧洲人前来敲中国大门时,他们最大声疾呼要求之,就是废除“朝贡制度”。在这种制度下,外国人必须以贡使姿态到北京朝觐,通过烦琐觐见礼仪,才能获准和中国通商贸易。欧洲人敌视这种制度,有部分源于朝贡外交象征着他们与中国不是平起平坐关系(当过美国国务卿、总统亚当斯[JohnQuincyAdams]甚至表示,要求外国使节跪拜才是鸦片战争“真正起因”),但他们也认为,朝贡制度替讲究实际贸易事务强行套上礼仪束缚,殊为可笑。19世纪西欧人,深信人天生就把追求经济收益视为第要务,他们认为,中国压抑人正常欲求乃是毋庸置疑事实,若能“打开”中国眼界,使其接受自由放任(laissez-faire)观念,必能造福中国,甚至为此动用武力亦未尝不可。
但在朝贡制度下,浮夸虚华和务实精神果真格格不入?更仔细检视可知,两者其实相辅相成,但前提是要承认,经济活动始终是文化、社会实践里牢不可分环。
在清廷眼中,“对外”贸易与“国内”贸易并不如今人所认知那泾渭分明。清廷眼中世界,不是由主权各自独立,各有自己法律、习俗、相对较稳固疆界国家所组成世界。相反,他们认为普天之下只有个真正文明开化国家,即中国这个天朝上国,中国屹立于世,倚赖是适用于普天之下所有人法则和代表天庭统治全人类个统治者(中国皇帝,即“天子”)。由皇帝本人和他所任免文武百官直接治理子民,构成人类世界最内圈,他们按义务缴税,但也可能自愿(理论上这说)“上贡”。在局部同化土酋长或国王治下人,则构成第二圈(即使他们住在中国本土境内丘陵地里,周遭山谷里有中国人聚落和军营,亦然),这些人至少保有部分自己习俗、法律。他们常常派贡使进京上贡,中国z.府也鼓励他们与中国进行民间贸易,且贸易品几乎涵括所有商品。更外面又有圈,由同化程度更低统治者统治,他们进贡频率较低,收到中国所赏赐回礼较少,民间贸易所受限制较多。最外圈是“夷人”,他们对于中国中心观连口头上支持都不表示,遭完全排除于朝贡礼仪之外,若不是获准在两处边关从事非常有限贸易(18世纪英国是广东,俄国是恰克图),就是通过让自己商品混入别人贡品中,从事间接贸易(例如葡萄牙商品可能由暹罗国王买去,纳入献给中国皇帝贡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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