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米尔加快步伐,他思路也跟上节奏。
两个方法:男人尾随她或者埋伏她。开着他卡车尾随她?不。她没有乘公交车,她是在人行道上步行,他开卡车追随她?放慢速度?等待个时机……这太愚蠢。
所以,男人是埋伏她。
他认识她,他知道她回家路线,他需要个地方允许他看着她走过来……然后鼓作气把她拿下。并且这个地方定是在案发地前方,因为这是条单行道。他看见她,她走过去,他跑上去,他绑架她。
“看就是这样。”
门房留下他们,自己跑去睡觉。她打整个晚上呼噜。他们留下咖啡钱,路易写个字条以表感谢。
三点钟。所有队伍都收回。绑架案后六小时,结果已经很明显。卡米尔和路易站在人行道上。他们准备回家,洗个澡,然后立即再碰头。
“走吧。”卡米尔说。
他们在出租车站前。卡米尔拒绝打车。
“不,,想走走。”
卡米尔常常这样大声自言自语。他丧偶也没有太久,但独身男人习惯,是很容易就养成。也是由于这个原因,他没有要求路易陪他,他丧失团队习惯,他太孤独,太久自沉思,带来太久自为中心。他也想改变。他不喜欢自己现在样子。
他走几分钟,反复寻思着这些想法。他探索着。他是那种哪怕自己错也可以固执己见,直到真相大白人。这种品质放在个朋友身上是很不讨喜,但放在个警员身上,却是值得赞赏。他穿过条街,往前,另条街,什都没有发生。终于,他想到什。
勒格郎丹街。
条不超过三十米宽死胡同,但还是足够让车辆在两边停
他们分开。
卡米尔已经画不知道多少次速写,这个女孩,如他所想象那样,走在人行道上,跟公交车司机打招呼。他又不停地重新来过,因为总有些伊琳娜影子在里面。仅仅是这样个念头,都让卡米尔觉得难过。他加快步伐。这个女孩是另个人。他应该这告诉自己。
更可怕差别在于:她,她还活着。
街道无法通行,汽车速度就像输液管里药剂。
他努力想找出个逻辑。逻辑,这就是自始至终让他心烦。绑架案不会是个偶然,通常来说,绑匪认识受害者。除非极少数,般至少要有个动机。所以,可以肯定是,他知道她住在哪里。卡米尔已经在脑子里重复这些话超过个小时,他加快步伐。他没有选择在她家或者她家附近绑架她,那意味着,他没办法在她家或者她家附近实施绑架,要不然他就不会在这里作案,在大街上,冒那大风险。然而,他就是在这里把她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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