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巧岁那年,亲生父亲去世,母亲带着她改嫁给现在父亲。婚后,母亲又生两个弟弟。
继父本就是个非常重男轻女人,更何况方巧又不是自己亲生,因此方巧从小就不受继父待见,动不动就被打得鼻青脸肿。
方巧家境贫寒,继父在济南建筑工地当小工,母亲在老家家医院做清洁工,照顾两个弟弟责任自然落到年幼方巧身上。到上学年纪,继父想让方巧留在家里继续照顾两个弟弟,直拖着不让她去上学,后来,还是村镇两级z.府来干预,继父差点儿为此进监狱,方巧才终于得以读上书。
上小学年级那年,方巧已经10岁,比同学们足足晚三四年。那时,8岁大弟已经读二年级,7岁二弟也入学,方巧和二弟同班,所以,方巧还要继续负责照顾他。
方巧上学日子并没有持续多久。
,码归码,你“捞偏门”该打击就打击,他“趁火打劫”该处理就处理。
方巧拖着行李满城找三天房子,也没找到合适。市里便宜房子基本都在们管区里,她又跑回来求网开面,让她继续在附近找地方住,并保证定会找份正儿八经工作,绝对不再“捞偏门”。
勉强同意方巧请求,明确告诉她,再被抓住次,马上收拾东西走人。方巧千恩万谢,不久就在附近租到合适房子,然后又在步行街美甲店里找到份学徒工工作。
领导责问为什不把人“撵走”,解释说,人在这儿还能看着,撵到别地方成“暗娼”,更难管控。何况们管区本身就鱼龙混杂,赶走方巧,再搬来个张巧、刘巧,谁知道会惹来什麻烦,还不如把这个“在控”管好算。
领导听完,还亲自去步行街“暗访”圈,看方巧确实在那里规矩上班,方才作罢。
读到四年级,二弟放学之后和同学起玩耍时,失足掉进养鱼塘里淹死。继父把小儿子死全部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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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行街是管区“重点部位”,上级要求每天必须完成两次巡逻。方巧工作美甲店位于步行街第家门面,每次巡逻时都会下意识地望眼,看方巧有没有“脱管”。
后来跟方巧熟,也问过她,为什不去省城或南方大城市找份工作。方巧说自己只有小学文化,又不会说普通话,没有安身立命技之长,大城市消费水平太高,去也只能重操旧业,还是留在这里学点手艺吧。
像方巧这个年纪女孩子,很少有没完成义务教育,在印象里她老家也并非极端落后,正常人家孩子不至于连小学都读不完就出门工作。
问她原因,她犹豫再三,还是告诉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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