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批奖谕。既而商英又奏:“臣不揆荒浅,辄进《瑞禾图》、《宋大雅》十有三章,以形容陛下太平之高躅。”
——《宋会要辑稿》1110年九月二十七日的记载
在宫廷生活中,皇帝本人以及前来觐见的人需要进行各种各样的表演。比较简单的是一些人们基本上习以为常的日常礼仪,而礼乐表演与宗教礼仪要复杂得多,不仅受各种风俗习惯的影响,还要遵循《礼记》、《周记》这些经典中的原则。然而,尽管受到传统的重重限制,但对如何改进与提高这些礼仪表演,大致仍有一些创造想象的空间。重返古代巅峰固然能够带来很多声望,针对古时的礼仪和礼乐实践,却并不存在统一的理解,甚至连应该效仿过去的哪一段时期也无定论:是效仿孔子曾经称赞、并在《周礼》中详尽描述的周朝早期,还是应当把目标设定为与黄帝、尧、舜、禹等上古圣王同样卓越呢?此外,仅可追溯到唐代的传统是否值得继承呢?
本章并非要对徽宗朝继承或改进传统的所有方式进行全面的分析,而是挑选了三个例子,每个例子都能表现徽宗在继承传统方面的独特之处。追摹上古激励着徽宗命人铸造了一套九鼎,并着手改革宫廷乐制,尽管这似乎与直觉相悖,但使宫廷礼乐保持新鲜活力的最好方式之一,就是尽力让它们回归原始的朴质。与奏报和庆祝祥瑞事件相关的大部分传统都形成于相对晚近的历史(汉唐)。这些传统为展现个人才能与创造力提供了极大的空间,也为那些旨在证明个人政治效忠的表演搭建了政治舞台。
大晟乐
音乐一直是大多宫廷礼仪的组成部分。在郊祭中,不仅要有一支演奏乐队,还要有一班男性舞者。在庄严的祭祀仪式中演奏的音乐比较严肃和保守,而在宴会和其他娱乐场合演奏的音乐则更能接受新的曲调和音乐风格。但不论哪一种,都为宫廷的辉煌壮丽增色不少。
儒家经典认为,音乐有好有坏。好的音乐引人向上,有助于社会和谐,粗俗、诱惑的音乐则会使人走向放荡。《礼记·乐记》称,音乐能够“同民心而出治道”,《周礼》将音乐的力量延伸到了整个宇宙,认为“以礼乐合天地之化、百物之产,以事鬼神、以谐万民、以致百物”。[1]在这种思想下,统治者采取的最重要的行动之一就是建立适当的乐制。
1102年,徽宗提出乐制改革,此时,他其实是在做一件之前许多统治者都做过的事情。徽宗注意到当时宫廷中演奏的音乐存在一些缺陷:乐器过于破旧,或音调调得太高;很多乐师是临时招募的,对音乐并不熟悉,也不能照谱演奏;乐部*员总是对乐理进行无休止、毫无用处的辩论。徽宗要求在全国寻找乐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