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传彩笔(1 / 8)

上一章   ←  章节目录  →   下一页

叶书华是们县作家。他是老友,叫他老叶叔叔。和他儿子是初中同学。

每个县都有几个作家。他们多半在体制内工作,业余喜欢写上几笔,写多是乡土风物、生活记趣、童年回忆之类,有时也讴歌盛世。他们在艺术上野心不大,下笔平和端正,但文笔往往不错,那是种年深日久修养。老叶叔叔就是其中之,他也写那种老式散文,花上两三千字来描绘清晨散步时遐想、公园里条小径四季变化、当知青时吃过野菜等等。这种文字,对般读者来说,不够有趣味性,没销路;在文学圈人看来,又不够有深度,太陈旧。但他文笔尤其好,能看出对文字温情和耐心,度很喜欢看。他在县文化馆工作,散文只在地方刊物上发表过,所谓名不出闾里。在小县城里,大家对这样人是有几分敬意,但也不太多,只有在家中小孩作文成绩不好时,才想起有这号人。

大学时中文系,免不迷过阵子文学。自己也写几年,不得其法,明白没有天分,于是作罢。有年为完成论文,好多现代派名家作品,他们大都写得怪诞、沉重、扭曲,用迷离呓语架构出种貌似深刻东西,看得头疼欲裂,眩晕不已,差点就厌恶起文学来。寒假回家,偶然拿起厕所中本地方刊物,看到叶书华名字,便睡眼惺忪地翻看起来。那是篇描写在乡村株柿子树下观看晚霞散文。那些字句安宁、疏朗,如冬日树林。语感真是好极,让人不禁跟着低声念诵起来。下子就看进去,很多年没从文字中获得这样愉悦。大学之后,终日游走于西方大师之间,说实话,对这种乡土刊物上乡土作家,是不太瞧得上。这时,却像从家重金属摇滚乐肆虐酒吧里逃出来,在后巷里呕吐之后,听到天边清远笛声。

从此很爱看他散文。得知他有个博客后,常追着看,有时还抄录些段落。他博客叫大槐宫,点击量很少,除以外好像也没什人看。

后来他突然不写身在异乡,自然不知原因,在博客上留言,他也没回复。和爸在电话里闲聊时,谈及此事,爸说:“这不很正常嘛?都老以前爱打乒乓现在也不打,膝盖受不。”

今年九月,个秋雨绵绵周末下午,午睡起来,打开电脑,无所事事地刷会豆瓣。想清下浏览器收藏夹,就点开来,条条地删。瞥见老叶叔叔博客地址,躺在收藏夹里好多年,就顺手点进去瞧瞧。竟然有篇没看过博文,阅读2,评论0。下,是篇小说。他好像从没写过小说。语言风格也大不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

排行阅读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顶级掠食者

水千丞
真正的顶级掠食者,掠夺最好的生存资源,捕食最顶级的猎物188男团第11本来啦~
最新小说: 被迫和冰山美人契约闪婚 全世界都觉得我是纸片人 穿成豪门花瓶后我靠学习走红 崽崽娃综“装乖”指南 不仅喜欢他的信息素 漂亮哭包的仿生男友 漂亮男人就该在修罗场[快穿] 全员恶人顶流养老团 莱博维茨的赞歌 抱炮灰大佬上位[快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