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德国,花年多时间学习德国宪法制定经验。伊藤博文先是向宪法权威学者格奈斯学习,格奈斯特派助手毛斯每周为他讲解3次宪法。然后,在维也纳大学,斯坦因教授为他讲解英、法、德政体沿革。伊藤博文甚至为宪法问题向德皇威廉世请教。回到日本之后,伊藤博文建议成立起草宪法专门机构,任命同样崇尚德国宪法井上毅为起草人。这是个分步骤落实君主权力、限制政党权力国家体制设计过程。在宪法实施之前,伊藤先期实行系列体制改革,对于宪法实施进行预热,以适应制定宪法需要。
确保绝对皇权是伊藤博文立宪指导思想。在伊藤博文看来,日本数千年封建性不可能在朝夕就可以推翻,历史必须延续,如果强行割裂历史,必定要引起动乱和人心不安。在这点上,伊藤博文与李鸿章思想如出辙。伊藤博文感慨日本没有基督教那样宗教凝聚人心,只有皇室,才能成为社会运转机轴。为此,在伊藤博文设计宪法中,天皇大权是体制核心。除宪法规定之外,伊藤博文还专门制定皇位继承、皇族名分和皇室财产《皇家典范》,皇家事务超然于宪法、国务和议会之上。为制衡由政党组成众议院,他设计主要由天皇任命、不经民选贵族院,权力凌驾于众议院之上。这个7部76条组成宪法,在第章17条中就规定天皇绝对权力,确认天皇神圣不可侵犯,并拥有统帅军队以及对外宣战等切大权。与此同时,在臣民之权利和义务规定中,《宪法》宣布日本人民有各种权利和自由。同时在贵族院里强化维护皇权屏障,发布《华族令》,将维新以来公卿、大名、神官、在朝维新大臣,按照公、侯、伯、子、男分为五等爵位,使他们成为新华族。
从总体上来说,伊藤做法是相当智慧稳妥,他是以种平衡和妥协方式,从法律上确立那些新兴阶层合法政治地位,让这个代表着活力阶层合法化。
1885年,伊藤博文提出官制改革,他提出,应该有位总理大臣统领所有专任大臣,执掌政务,制衡议会。伊藤博文获得天皇认可,出任日本历史上第任内阁总理大臣。
1889年2月11日,是明治天皇改国号第20个纪元节,东京飞降大雪,在大雪中,日本皇宫里举行隆重颁布宪法仪式。这天,距伊藤博文酝酿制定宪法那年,已近10年,也就是说,伊藤博文整整用10年时间来打造国家根本大法。伊藤行为,真是名副其实“十年磨剑”。《大日本帝国宪法》是亚洲第部宪法,它是对各种势力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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