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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案 婢女性虐宣武门 春宫活现成衣铺(9 / 10)

整理完这个案子,很庆幸太爷爷生在那个时代,不是直男癌,而且是个直男。

其实,不太喜欢用直男、直男癌这种说法做论断。简单调侃,必然是片面。不过,有点可以肯定,物化女性男人,是令人厌恶,和蓄婢蓄奴思维没差异。直男癌总是觉得,别人都是傻子,就自己是精子(zi轻声)。

在清末到民国时期,蓄婢问题始终没有解决,虽然报纸常年批判,但却总是停留在“批虐不批蓄”层面,甚至还有人赢得“善待婢女”称赞。

这种没有摆脱直男癌思路,就像篇这样新闻——男子囚禁性奴亲自喂饭,被赞关爱女性。

[1]婢女,般是七八岁到十五六岁女孩。清朝末年,法律明令禁止蓄养婢女,但整个民国期间,婢女依然存在。北洋时期,北京各警区设置大量派出所和巡警,不会干涉蓄养婢女,但会关注婢女和家主冲突。侦探查案线索,方面来自巡警发现,另外方面就是报纸舆论和街坊举报。

警察厅和军队向不对付,但马昭雄是杀人,你们有证据,怕什?”

侦探愁眉苦脸,带警察进胡同。

问老杜,怎知道会出事?他皱起眉头,说:“前天跟你说早就知道马昭雄不是好人。”他问,还记不记得报上揭露马昭雄杀人文章?说当然记得,马昭雄想杀,就是那个非文。

老杜砸吧砸吧嘴,说:“那是,非文就是。”

眼:“×,是你小子,你早就知道马昭雄杀人,怎不说?差点儿玩儿死!”

[2]北洋时期报纸,社会版经常刊登读者匿名写社会见闻。比如1922年7月11日,《晨报》即刊登篇举报虐待婢女文章——《不平!也要鸣声!为春兰之死》。

[3]民国初年,养婢女有三种形式:雇佣、典押和卖绝。其中雇佣是最自由

老杜使劲摇手:“没有没有!确实悄悄跟踪过他,但就知道他虐待丫头,哪儿知道他真杀人?那文章半真半假写,是想让警察注意。你可以说是半虚构。”

说,老杜你真是怪,不知道该说你胆大还是胆小。老杜呵呵笑,给件事。

他家里做大生意,有钱。父亲养几十个婢女[8],最小只有7岁。他15岁时,被送去念新式学校,父亲安排俩婢女跟着,给婢女也交学费,起上学,伺候吃喝,冬天晚上睡觉,给他当暖脚炉,只脚个。

“后来念新书,就反对养婢女,比那些没使唤过丫头人还反对,更别说虐待。但就是个手艺人,总不能跟你样,拿把枪就去干吧?”

哈哈大笑,说你要想干,肯定比干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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