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耽美文 > 北洋夜行记 > 第22案 猪市大街见杀机 金鱼胡同惨灭门

第22案 猪市大街见杀机 金鱼胡同惨灭门(7 / 17)

幸亏遇到财哥,俩人才有活路。财哥问他们:“没出息,就送你去挑粪;有出息,就跟干。”

杨小松有出息,跟着财哥走。他早就听说,挑水挑粪属于贱业——“跟他(小和尚)不样,爸在北京都30年。”

财哥带群河南小孩,都会偷,各有本事。有人最会上房揭瓦“开天窗”;有人能挖墙开洞;有人专在人多地方当扒手;还有人专门偷鸡摸狗。

财哥自己是“翻高头”(翻墙贼)出身。他有个独门绝技,可以空手扒着砖头缝上墙。据说,遇上缝小墙头,就在砖缝里嵌几个铜钱——踩着铜钱就上墙

杨小松想见识见识,财哥指着鼻子骂他:“妈嘞个×,你是说诓你?——再说,你看能咋?就你那鳖孙样儿也学不会。”

、你、财哥,咱们也能当城里人。

小和尚给他打糊涂,不让人说是贼,他理解,但“能当城里人”这话,他听不明白。

小蟊贼

原本,杨小松确实是打算做个神偷。黄小萌出事时候,他并不是正好路过,而是正蹲在黄家后墙根踩点儿。当时,他已经悄悄观察黄家大院四五天,就等着摸清这家人出门规律,找机会吃恰子[6]。哪里想到,阴差阳错救黄小萌。贼没当成,反倒变成英雄。

在此之前,杨小松已经成功地偷八家大户,踩点儿吃恰子这招,是跟财哥学。财哥也是个河南人,在北京混十几年,曾是上过通缉令飞贼。杨小松和小和尚刚到北京时,认识他。

杨小松也不生气,咧嘴笑,说财哥说得对。后来,他说:“都是老乡,他跟辈人,哪能还嘴?”

杨小松也清楚,

去年(1922年)夏天,河南遭水灾[7],不少人往北逃荒。杨小松和小和尚在归德车站(今河南商丘)扒火车到北京。杨小松说,要到北京城里找父亲,找着父亲,就能当城里人。

杨小松父亲,是光绪十年(1884年)跑到北京。那年,支军阀队伍占河南,出个政策,家里夜之间就给充公。村里人都说,种地活不下去,往城里跑就有活路。父亲跟着老乡跑到开封,又路往北到北京,在东郊窦家庄(今北京豆各庄)落脚。那窝棚里,住都是河南老乡。

在北京挑十年粪,杨小松父亲娶个捡破烂老乡,生下他,但却没钱养活,断奶就托人送回老家。

来北京火车上,杨小松对小和尚说,自己应该是北京人,人生在哪里,就算哪里人。

两人在通县下火车,来到窦家庄,却没人认识父亲。老乡说,“河南村”里捡破烂最多,满北京城跑着干活,“每年都会跑丢几个,上哪儿找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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