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怎么回事?你是个白痴吗?”
“我的左手正握着一支枪。”我警告他。
“可是,你想想——不是他亲口告诉那女人是低语者干的吗?你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没说‘低语者’。我听到过女人叫他‘塔勒尔·马克斯’,可从没听过哪个男人这么叫他。男人都叫他‘低语者’。蒂姆说的不是马克斯,而是麦克斯——麦克斯温的前半部分——他还没说完就死了。别忘了我手里的枪。”
“可我为什么要杀他呢?他正在追低语者的——”
“对。”我承认,“你们怎么全跑出来了?”
“我什么都不知道。有人把顶层炸开了花,我就和其他人一起从洞里掉出来了。有些犯人躲开了警察,我就跟在其中一群人后面跑。后来我们散开了,我正想穿过城区上山去。我和整件事毫无关系,只不过趁机沾了个光。”
“低语者今天傍晚刚被抓。”我告诉他。
“见鬼!原来如此。诺南早该知道他不可能整倒那小子——至少在这个小城市里不可能。”
我们还站在麦克斯温停止奔跑的这条巷子里。
挡着,下半部分则属于低语者。
我所在的巷子对面也是一条巷子,通往另一个街区,尽头处远远地亮着灯。在灯光和我之间,某人紧跟在低语者的车子之后,穿梭于一个个可能是垃圾桶形成的影子间,隐藏自己的身体。
这个人的样子让我一时忘记了低语者,因为他长着罗圈腿。
一车警察呼啸而过,不停地朝第一辆车发射子弹。
我穿过街道,冲进疑似罗圈腿的家伙藏身的小巷。
“这一点我还没弄清楚。”我坦白道,“不过,你和你老婆离婚了,而蒂姆是个花花公子,对吧?也许你们中间有什么,我会查清楚的。开始让我起疑心的,是你没再去找那个女孩多要钱。”
“就此打住,”他央求道,“你明知这说不通。我为什么事后还在那里混呢?要是我干的,我早就像低语者那样去弄个不在场证明了。”
“为什么?因为当时你是名警察。工作要求你得待在附近——观
“你知道他为什么被捕吗?”我问。
“嗯,因为杀害蒂姆。”
“你知道谁杀了蒂姆?”
“什么?当然是他了。”
“是你。”
如果他是我想找的人,我敢打包票他没带武器。我这么盘算着,笔直地走在泥泞的巷子中央,全部感官都注意着那些阴影。
走了大概四分之三街区远,一块阴影中蹿出另一块阴影——一个仓皇逃离的身影,bao露在我眼前。
“站住!”我大叫,朝他急行几步,“站住,否则我崩了你,麦克斯温!”
他又往前跑了几大步才停住,回过头。
“哦,是你。”他说,好像不管由谁把他带回牢房都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