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事,就是“扬州教案”——1868年8月,法国在扬州开办育婴堂收养弃婴。育婴堂刚办不久,堂内婴儿个接个死去。这件事激起扬州市民愤怒,有两万人参加,bao动。人们赶走传教士,关闭育婴堂,甚至放火烧毁英国内地会教堂。这件事,让英、法大怒,叫嚷要武力干涉。由于新任两江总督马新贻未到任,朝廷降旨,命曾国藩继续查办扬州教案,何时解决,何时方赴直隶任。曾国藩没法,只好与英国驻上海领事馆麦华陀反复交涉。曾国藩既要考虑民众情绪,又不得不正视英法两方无理要求。方方面面压力极大。从教案发生到处理完毕,曾国藩足足拖三个月时间,最后,在来自内外压力下,曾国藩被迫接受英法提出条件:扬州知府、知县革职;所损失财产按实际价值赔偿;在教堂门口立石碑,申明朝廷保护传教不受干扰……这样处理结果,实属不得已而为之。痛定思痛之后,曾国藩得出个结论:弱国无外交。身为朝廷大臣,他再也不想跟洋人打交道,国弱势衰,根本无法据理力争。身为国家重臣,外交无力,曾国藩觉得郁闷极。
那时候曾国藩,还不知道自己数年之后,还要卷入另桩更为复杂教案之中,以至于身败名裂,黯然神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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