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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阵子,总算到预定时间。虽然没有任何人在旁,还是刻意装作不小心绊跤,将事先找来放在这里大石块脚踢飞。只要稍微踢下,这儿石块就会顺势从崖顶掉落到铁轨上。本来打算若没踢准就再找其他石块多试几次,但确认之后,那块石头不偏不倚正好落在铁轨上。
半小时之后就会有下行列车经过。那个时候天已经黑,石头所在位置又是在弯道另端,司机不可能发现。看准这点,连忙返回M车站(半里山路距离起码得花三十分钟),然后假装踉跄跌进站长室,以慌张语气大叫:“不好!”
“是来这里泡温泉客人,刚才在半里外处与铁轨平行崖上散步,跑下山坡时,不小心把块石头从崖上踢落至底下轨道上。万列车经过,定会出轨,严重话说不定还会翻落山谷。到处找路想下去搬开石头,可是对这带山路完全不熟,没办法从高崖顺利下去。想不能再这样拖拖拉拉,就先赶来这里,怎办?能不能请你尽快设法搬开石头?”
忧心忡忡地如此表示,站长听大惊失色,并说:
“那可糟,下行列车正好刚刚经过。依照正常情况,应该已经过那带……”
这正中下怀。就在站长急得团团转当口,那列下行列车上乘务员侥幸脱险赶回车站,并带来列车出轨翻覆、死伤人数不明噩耗,现场慌乱成片。
因牵涉其中而被M地警局扣留晚,但那可是精心设计策略,自然不可能露出马脚。当然遭到痛斥,但还不至于受到惩罚。事后听说,当时行为就算依据刑法第百二十九条(10),顶多也不过课以五百圆以下罚金,但是最后好像判定不适用该条款。所以,仅以块石头,呃,这个……对,十七人,就成功夺走十七人性命,而且没受到任何惩罚。
各位,就这样夺走九十九条人命,连眼睛也没眨下。不仅毫无悔意,甚至连那种血腥刺激都玩腻,这次决定把自己当做牺牲品。各位对残忍作为纷纷皱起眉头,是,这显然是般人根本无法想象滔天大罪,但是,就连犯下这种大罪都摆脱不空虚滋味儿会有何心情,只盼各位也能稍加体会。这个人,在人生中除策划这些坏事,再也找不出任何生存目标。请各位自行判断是不是疯子,算不算得上所谓杀人狂。
到此为止,今晚主讲者结束他惊世骇俗亲身经历描述。他黑色瞳孔因为某种癫狂情绪不断紧缩,扩大眼白充满血丝,混浊目光掠过在场每位听众面孔。然而没有任何人回应或批判,眼前,只有被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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