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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室。换言之,这是完全不可能犯罪。
作者是怎将这种不可能转化为可能?其实也不是什不起诀窍,而是活用“迅速杀人”。真凶就混迹在破门进入众人中,他在口袋里藏把类似于剃刀小型锐利凶器。门打开,他第个冲进房间,冲到被害者床前,迅速用凶器割断床上人咽喉,然后大叫:“啊!不得!人死!”接着赶到众人因为割喉场面被凶手用身体遮住,没有察觉到异样。甚至没有人怀疑竟能如此迅速地杀人。
有人敲门时候,被害者为什不应声?被割断喉咙时候,为什不大叫?这是因为身为被害者朋友凶手在前晚被害者入睡以前,让他喝下掺进大量安眠药饮料。如此来,命案第个发现者就是凶手诡计便实现。
“迅速杀人”诡计此外还可以应用在许多场景中,那种快狠准,让人联想到日本剑道高手或忍者神乎其技。
(收录于《侦探小说之谜》)
〔附记〕
拙稿《吟味英美短篇侦探小说》中,举切斯特顿应用这种“迅速杀人”其他作品为例,这里顺带提起。
《沃德利失踪案》(TheVanishingofVaudrey)(日译《亚瑟卿失踪》,刊登于《新青年》昭和八年五月号),这部作品独创个找不到其他类似例子离奇诡计。被害者当时正在村里理发店让人刮胡子。理发店后门紧临条河。这家理发店又兼香烟铺。凶手请散步同伴在外头等着,自己进去买香烟,趁着老板放下剃刀,去店面寻找客人指定香烟短短两三秒里,冲进理发室里,拿起摆在那里剃刀,迅速割断伸长脖子闭着眼睛等待理发师被害者咽喉,然后迅速折返,神态自若地收下香烟,回去等待同伴身边,抽着烟继续散步。
这种迅速手法,类似第种破坏密室,率先冲进去在眨眼间杀人诡计还较为常见;但让同伴等在外头,买东西顺手杀人这样构想,有种超越常识古怪幽默及恐怖,但这也绝非游戏杀人。故事里交代凶手非杀人不可动机。
如果理发师冷静点,这桩犯罪很快就能大白于天下,但理发师也做过亏心事,还是个胆小怕事。他发现客人竟然在不知不觉间遇害,心想如果就此报警,自己定难逃杀人嫌疑,吓得六神无主,便将尸体(应该是塞进袋子里)扔进屋后河中。结果尸体顺着河水漂流到遥远地方才被人发现。没有人知道被害者去理发店,理发师也三缄其口,凶手又有同伴证明他不在场。这是宗迷雾重重案子,但布朗神父从尸体脸上刮半胡子联想到理发店,靠着推理揪出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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