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越来越长,黑夜越来越短,夏天来。
对于那个季节记忆已经逐渐变淡,只有些零碎片断长久地在心里保存下来:记得拿到张厚厚印着精致花纹和水印硕士文凭;记得在剑桥城初夏特有金色温暖阳光下面,把黑色方帽抛向天空,欢呼,跟所有认识不认识人合影;记得天黑以后,和陌生人在拥挤小酒馆跳舞,在子夜来临时候第次喝醉,下秒,对那个企图把骗上辆半旧别克车男人说抱歉,然后路跑回去,气喘吁吁,浑身充满深蓝色微醺夜气息。
从来没有过宿醉之后,整理东西,离开波士顿。许多东西,不合身衣服,磨损旧鞋,连同打资质参差追求者……只想扔在身后,因为,像所有二十几岁女孩子那样,就要去纽约,为寻找两件东西,物质和爱情。而且,相信,对于,它们肯定会是最顶级物质,和最好爱情。
不过,初到纽约那个下午,当走过第四十二街中央车站月台和大厅,许许多多普普通通男人和女人个接个地迎面向走来,人流中偶尔也会有张特别漂亮面孔,个吸引人身影出现,从身边经过,不带丝笑容,不看眼,哪怕眼角余光也没有。不太记得那个时候心境,但那时定没有奢望过,爱情和物质会来得如此之快,和梦想中样,最好最顶级,同时又是那不同。
你可能认识。或者说,总有和差不多女孩子,出现在你身边,在你经历任何个片断里,如果你在中国任何个大中型城市生活过话。因为,很普通,就是人们通常所说那种“好孩子”。
七个月时候,会讲话;岁半,会组词、背儿歌;三岁时候,坐在七尺长,光华可鉴黑色钢琴前面,弹奏车尔尼教程里练习曲;幼儿园里,讲故事拿到第个奖;然后,小学、中学,个接个第名。与此同时,骄傲得要命。最后个真正意义上好朋友,在十四岁时候与渐行渐远,只因为那年,她开始喜欢偶像明星、流行歌曲和学校里帅气男孩子,而,如果有人问喜欢什,唯答案是:读书。
是父母骄傲,老师眼睛里最后块净土,是彻头彻尾教育制度产物。到高中毕业时候,读过学校图书馆里每本劳伦斯和奥斯丁,但是从来没有恋爱过。在十几岁记忆里,只有些片断长久地断留下来,在回忆里反复地出现:比如,十四岁时候,个英俊而品学兼优男同学和起坐公车回家,磕磕巴巴地要提前站下车,跟他起走段路。想也没想就回绝,为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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