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期到美国念小学,九九六年宣誓入籍,二十多年后今天,中文程度几乎等于零。名牌大学法学院毕业,J.S.D.学位,知名律所工作,执业两年。爱好篮球、网球、壁球,喜欢看赛车和科幻电影。身高六英尺(可能差点),体重百六十二磅……总而言之,是个不可多得大好青年。于是,问他,如果电影里变异怪兽来,他会不会救,他认真地点点头,然后亲吻脸颊与道别,初步明确继续交往意向。
那个周末,去看他和帮朋友打篮球。夏天炫目阳光下面,仿佛又回到学生时代放暑假时候,穿着白色T恤和牛仔裤,在帮美国人眼睛里就像十五六岁少女,而他也显得爽朗而英俊。三对三比赛结束之后,们在附近散步,第次牵着手走路。切都简单而美好,直到他把装着篮球背包移到背后,只手揽过身体,把拉近他,带着些许汗水咸味嘴唇贴上嘴唇,却煞风景地忍不住大笑,触电样跳到离他尺远地方。
笑完,他倒没有生气,很真心地向他道歉,说:“感觉不对,做朋友吧。”他点头,有点自嘲又有点无奈地笑笑。至此,第次恋爱尝试无疾而终。
那天晚上,关掉灯躺在床上,突然有些害怕,害怕永远找不到那个感觉对人。甩甩头赶走这个念头,会儿工夫就睡得不省人事。不管怎说,Nick谢是在纽约交到第个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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