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他说:“会找人帮看下,什时候要?”
“婚礼之前随时都可以。”他回答,又补充道,“你不用太当真,就是个惯例。”
“怎能不当真?”反问,用开玩笑口气说,“这上面条款差不多有份劳动合同那多。”
下午,约个打过几场离婚官司同学帮看那份东西。她告诉,这是份堪称范本婚前协议,滴水不漏,条件开也很公平。之后们起去剪头发,从洗头皮椅子上起身时候,扶下腰,动作有些不自然。她看在眼里,很快就恭喜,已经有相当于她年半薪水“奖金”入账。
在父母到达纽约之前,在史密特和谢林顿事务所间会议室里签那份协议。三十二楼,个多月之前,在同楼层,被解雇。有两名律师在场,都是代表Lyle,代表自己。旁边甚至有人在操作架手提式数码摄像机,录下整个签署过程,好在将来某种情形下面证明不是受胁迫。
尽管知道所有这些条款、见证人,包括这些形式,都是次又次恼人诉讼之后亡羊补牢之举,尽管受过系统法律教育,但就是不喜欢这种方式。知道有些事情不能被轻易改变,就好像不可能夜之间改变Lyle,反过来,他也不可能如此轻易地改变。不过,在内心里,愿意为些看不见摸不着东西尽全力迎合他,改变自己,如果那样东西还在,会直迎合下去。但是,如果有天,那东西不在,没有什可以给补偿,也没有什可以留住,无论是钱,地产,还是滋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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