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出来情绪很坏,变得严肃点,问些现金、不动产问题,最后问:“现在是母乳喂养吗?”
回答是。Nick也问过同样问题,只是问得拐弯抹角,没有那直接。如果跟Lyle真到要抢监护权地步,“胸”这个词肯定还会在更加公开场合不断出现,而且看起来也是在当时唯优势。
不过,这个优势很快就成过去式。知道
静。当天下午,很有效率地见律师,GregMacDenton。虽然,MacDenton先生认为在咨询律师之前就摊牌是“非常不明智”。这个穿白底蓝格子衬衫,发迹线靠后男人,是Nick认识最好离婚律师,做过几件牵涉到绿卡问题案子,办公室窗户对着中央公园南门。听说完和Lyle情况,他笑下,说:“要知道,其实,酒店业和娱乐圈是没什两样。”
言下之意很清楚——离婚率畸高。话说得如此经典,让不知道该不该后悔没有早点跟他谈谈,听听这种说法,再考虑结婚问题。
MacDenton停下,似乎是在欣赏他自己高论余音绕梁,等听众回味够,才翻开本棕色皮质封面大记事簿,问:“Ultan太太,现在可以告诉你离婚理由。”
时间不知道该如何回答,那些灰尘样逐渐蒙在们心上事情,不知道怎去归纳,又做不到原原本本地讲出来给个陌生人听。“们就是做不到……结婚之后生活在起感觉很糟糕……没什交流……”听到自己词不达意,但毫无办法。
“你从前也是执业律师,应该知道‘性格不和’‘没有沟通’不能作为离婚理由,这是在纽约州,不承认无错离婚。”他打断,然后直截当,问:“Ultan先生有没有外遇?”
“没有确实证据。”回答。开始有点明白自己为什逃样地搬出来——不愿意看到所谓“确实证据”,哪怕这种证据会让在离婚官司里占尽上风,拿到更多实实在在好处。可能就像心理医生说,爱逃避,不成熟表现,小孩子都爱逃避。
“所以,下次记得先找律师再搬出来。”MacDenton低头在本子上写点什,接着又问,“你从前做哪方面案子?”
“国际公司法,收购兼并,专利,无形资产之类。”
他扬扬眉毛,做出幅“难怪”表情,紧接着又问:“Ultan先生愿意离婚吗?或者说他希望马上离婚吗?要知道如果你提出‘通*指控’你们可以马上离掉,他会反驳吗?”
“不知道。要小孩,别不管。”回答时候声音有点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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