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去哪里了?……你怎么……怎么能够离开我?……告诉我你还属于我……你还爱我……这样,这样!”(我亲吻着他,就好似与他的唇黏在了一起)“我不怪你……也不怪我的苦命,因为我们又相见了。”
我断断续续的感叹和激动的神情已表达了许多爱意,他无比热情地回应了我,正如我期盼的那样。有一度,我们的爱抚急促热烈、我们的问答纷乱无绪,场面就这么乱成一团。而我们就在这甜蜜的混乱中用眼神交换着心中的爱意,时间和分离都没有将其冲淡——虽然没有动作,没有手势,但是一切已尽在其中。我们十指交扣,不住地紧握对方的手,强烈得激动再次传达到了彼此心中。
我整个人都沉醉在无法言喻的喜悦之中,忘记了我的可人儿已经全身湿透,可能会感冒。或许是因为我的行头(顺便一提,查尔斯对此一无所知)引起了女主人的兴趣,此时她适时出现,打断了我们,并拿来一件上好的亚麻衬衣和其它衣物。见有别人在场,我的情绪稍稍平复下来。因为替他担心,怕他生病,我说服他接受了这份好意。
女主人再次离开,他开始换衣服;重逢的时刻是庄重的,最初他还有些羞怯,但这么久没见,我忍不住想多看他几眼——他露出的赤裸肌肤让人目眩神迷。他换上衬衣,遮住了我的视线。我愉悦温柔地注视着他,他依然那么生机勃勃,在我眼中他是那么圣洁,不会引发任何下流的想法或不合时宜的欲望。
他很快就换好衣服,这衣服既不合身,也没有把他打扮得如我心目中那样英俊,至少我认为是这样。然而,爱让他碰触过的每样物品,让与他有关的一切都充满魔力,这些衣服一穿上他的身就变得那么好看——像他这样的人穿什么不会让它增色几许?此刻我仔细地打量着他,一别几年,他的外表越加迷人。
他的轮廓依旧精致,面色依旧清新红润,但玫瑰已经完全绽放;旅途的风吹日晒加深了他的肤色,浓密了他的胡须,他不似以前那样精致纤细,却更添了几分成熟的男子气概。岁月给他镌刻上高贵的风度,与他的男子气概相得益彰。他的肌肤依旧光滑,肌肉依旧饱满,充满生机,光彩悦目,摸上去也很宜人;他的肩膀更加宽阔,体型变得更加结实健壮,但依旧灵活轻快。总之,在有经验的人看来,比起美少年时代的柔美,他如今更加成熟、雄壮而完美;此时他还不过二十二岁。
在这个间歇,他断断续续地给我讲述了自己的经历——他此行是前往伦敦,处境颇有些困窘,因为他乘坐的船只在爱尔兰海岸失事,只好提前登陆,从南海带来的为数不多的财产也付诸东流。他和同行的船长历尽千辛万苦到了这里(其间又听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