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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是在书堆里长大的关系,我从小就梦想当个小说家。我之所以做这样的文学梦,除了五岁小孩的懵懂无知之外,安塞尔莫克拉维街上军备总部隔壁那家钢笔店,也有很大的催化作用。那支华丽的黑色钢笔,是我献身文学的目标,精工打造的细致笔杆摆在橱窗,宛如皇冠上最亮眼的珠宝,笔尖是金银交错的巴洛克雕花,闪亮耀眼。有次我和父亲一起出门散步,终于忍不住吵着要他带我去看那支笔。父亲说,那支笔是给起码大使级的达官贵人用的。我在心里暗想,这么精妙的笔,一定可以写出很多精彩的文章,从小说到百科全书,甚至是具有神力的信。我纯真地以为,用这支笔写的信,任何地方都能寄到,包括我母亲一去不回的神秘所在。
有一天我们临时起意,决定进去店里问问那是什么样的神奇妙笔。一问之下才知道,这可是笔中之王:限量生产的万宝龙钢笔,根据店员
的大笨蛋。我一定是克拉拉看不上眼的癞蛤蟆吧?不过,我宁愿相信,她双目失明的状况一定会让我比较自在,我的诡计、我对一个年龄是我两倍的聪慧女子完整付出的爱意,将会幽幽地隐藏在暗处。我好奇她究竟在我身上看到了什么,为何对我这么友善?总之,我这个少男开始做起了美梦:我和她将共乘一本书,暂时逃离尘世,一起遨游在故事的梦境里。
巴塞罗回来了,脸上挂着诡异的笑容。他离开的两个小时,对我来说像是只有两分钟。他把书递给我,还对我眨眨眼。
“看清楚啦,小鬼,我可不希望你以后又来找我,说我把书调包了?”
“我相信您不会的。”我说道。
“无聊的蠢话!上一次对我说这句话的家伙,是个美国游客,他居然以为肉菜汤‘fabada’这个词是海明威在奔牛节狂欢的时候自创的!这个笨蛋,他买了一本十六世纪作家洛佩·德·维加签名的《羊泉镇》,也不仔细想想,那时候有圆珠笔吗?你啊,放机灵点!做二手书生意,你连目录都不能信。”
我们走出图书馆时,天色已经暗了。凉爽的微风轻拂着整座城市,巴塞罗脱下外套,披在克拉拉身上。我看恐怕没什么更好的时机了,索性脱口而出,告诉他们我隔天可以去朗读《风之影》给克拉拉听。巴塞罗先用眼角余光瞄着我,接着是一阵哈哈大笑。
“小子,真有你一套!”听他说话的语气,应该是答应了。
“嗯!如果两位明天不方便的话,那就改天吧……”
“只要克拉拉觉得可以就行了。”巴塞罗说,“我们家已经有七只猫和两只鹦鹉,你可别再带什么奇怪的动物来啦!”
“那么,我们就约明天晚上七点左右吧!”克拉拉做了决定,“你知道地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