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回头,只是抱紧枪对她说又像是对自己说:“这就是战争!这才是人性!”
背后的宛儿沉默了,我没有回头,因为我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宛儿,这不是她能理解的,解释只是徒劳。作为一个城市女孩,她不属于这里!她应该抱着抱枕躺在沙发上,对着电视大嚼薯片,每天上上沙龙做做头发,牵上小狗到街上遛上一圈回来的时候提上一大袋时装。那才是她的世界!这里属于我们这些永远守候的黑暗与死亡的野兽。
过了半刻钟,响彻营区的惨叫声嘎然而止,看来拷问已经结束了。果然,无线电中传来了队长的声音:“所有人注意,准备开拔,对方并没有带重武器,所以小心狙击手和偷袭!如无必要不要单独行动,任何离队行为都要报备,现在成V字队形前进!”
听到了队长的命令,我慢慢的站了起来,那么现在新的一天开始了,棉队的敌人已经明朗化,看来事情简单多了,小心陷阱,小心暗处的杀手。然后就是美好的明天!
大队人马开始行动,由于有了伤员和担架所以行进速度比较慢,走到中午也只走了5公里不到,连第一座小山头都没有翻过去。
分,我并没有什么隐瞒,我知道的我都说了。给我个痛快吧!”查尔斯只求速死。
我抽出刀子,慢慢的在他的胳膊上的纹身周围划了几圈,然后问道:“刚才在东面发动攻击的是谁?”
“嗯!”查尔斯一顿,似乎不想说。
我一刀扎进了他的肉里,然后以他的纹身为中心一转一挑,那块世界闻名的纹身就掉落在地上。
“啊!是埃尔,我说,我说,我刚才只是想一下。是埃尔,是埃尔,东南面,对是他。”查尔斯确认了两遍后肯定的说道。
大家漫漫的移动的,像一群林间漫步的老虎,虽有战斗力但目标明显容易成为猎人的目标。我尽量的放低绳梯,这样能让我不成为狙击手的第一目标。走在林地中,到处都是半人高的草丛以为着便地都进行伏击的最佳环境。如果现在草丛中突然站起来十机个拿枪的大汉我决不意外。
最前面的尖兵是先锋,只要有他在读物的尖兵永远是他,这就
我扎起那块肉,在他眼前晃了晃:“那个家伙有什么特徵吗?”
“他少了一只耳朵!是在安哥拉丢的!”查尔斯说到这里偷看了队长一眼。
得到我想知道的答案后,我挑着那块肉走到神父给侍者挖的墓前面,然后,把那块刺有纹身的人皮放在他的墓前。然后,慢慢的走到边上去,不想再看屠夫的享乐了。
果然,惨叫声不一会又传遍了整个驻营区。
“你们真是野兽!”宛儿的声音从我背后响起:“你们怎么能对一个人这么的折磨?这不人道!你怎么会变得这么冷血?刑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