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下那个归于新芬党(3)。洛兰说这简直是个耻辱。就是换了群罪犯,她说。他发短信给玛丽安:爱统当选了,我操。玛丽安回道:佛朗哥之党(4)。康奈尔还得去查那句话是什么意思。
那天晚上玛丽安说她觉得他长成了一个好人。她说他很友善,人人都喜欢他。他发现自己一直在想她这句话。想这句话让他很愉悦。你是个好人,大家都喜欢你。为了考验自己,他会努力不去想它,然后再来想它,看它是不是还让他感到愉悦,的确如此。不知为何他希望自己能把玛丽安这句话说给洛兰听。他觉得这在某种程度上能让洛兰安心,但是对什么感到安心呢?她儿子不是个一无是处的人?她没有浪费自己的人生?
我听说你要去圣三一大学,他外婆说。
嗯,要是我分够的话。
你怎么惦记上圣三一了?
他耸耸肩。她笑了,带着嘲讽。哦,对你来说算不错了,她说,你要去学什么?
康奈尔克制住自己,没从裤兜里掏出手机看时间。英文系,他说。得知他第一志愿填了圣三一,他的舅舅舅妈都大为赞叹,这让他有点尴尬。要是他真的被录取了,他有资格申请全额生活费补助金,但是就算有补助金,他也必须在夏天全职打工,学期中至少也得做兼职。洛兰说她不希望他上大学时打太多工,希望他能专心读书。这让他很内疚,因为英文系不是能让你找到工作的那种“货真价实”的学位,它不过是个笑话,于是他觉得自己说不定真的应该报法律系。
洛兰回到病房。她的鞋在瓷砖上发出单调的啪嗒声。她跟外婆聊起休假去了的会诊医生、奥马利医生,还有X光片的事。她很仔细地向外婆转达了这些信息,把最重要的事写在一页笔记本纸上。最后,外婆亲了亲康奈尔的脸,他便和洛兰一道离开了。他在走廊里用洗手液消毒,洛兰在一旁等他。然后他们走下楼梯,走出医院,来到明亮、湿濡的阳光当中。
那天晚上筹款会后,玛丽安把她家的事告诉了他。他当时不知道该说什么,于是跟她说他爱她。他就那么说了出来,就像你要是摸了什么烫的东西,会把手抽回来一样。她当时在哭,他说话时没过脑子。他真的爱她吗?他对爱情了解得太少,不知道答案。一开始他觉得这肯定是真的,既然他说了这话,他干吗要撒谎?但他又记起自己有时的确会撒谎,哪怕没有打算或没有缘由说谎。这不是他第一次想告诉玛丽安他爱她,不管这是真是假,但这是他第一次屈服于这种冲动,说出了口。他注意到她花了很长时间才回答,她的迟疑让他介意,仿佛她可能不会有所回应一样,当她回应之后他感觉好多了,但或许这并不代表什么。康奈尔希望自己知道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