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完美。有什么缺点吗?
“太漂亮的女人生活很辛苦。你不懂。明明有才华却受人轻视,这让她生活得很艰难。”他想一想说。
我想那一定是爱吧。
早晨天刚蒙蒙亮时有一阵子我忘记了自己身在什么地方。我说,坐地铁我有时会想着你,这样我就愿意走出地铁到地上去。他又在我的身上运动一次。幸亏成功了,不然没法收场,他说。是吗,放进来之前他迟疑过吗,那是不是就是“不置可否”的意思。那么我更希望置之度外还是置之不理?浴室门半开着,从我躺的地方能看见洗手池台面上方的镜子。射灯太亮了。我想把自己变得很小。
他去洗手间,门没关严,我听见马桶的声音。他卧室吊灯旁边那块天花板上有一个黑手印,也许有什么人曾经想沿灯内的电线逃出去,哈利·波特,堂吉诃德,《绿野仙踪》的多萝西,小狗托托始终陪伴着她,它有一身丝绸般的长毛。
比从穷光蛋身上赚钱难太多,需要精于盘算,逆来顺受,收好蟹黄豌豆。再说,关注是这个时代最深的感情。
我说,你要相信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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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问一七三是否要脱掉他的袜子和眼镜。他说,不用。很快他向我讲起他爱而不得的女人,一个已婚女性。“她能多重高潮”,他用一种惊羡佩服的口气说。她有千万种魔力使他臣服,这似乎是其中之一。
“她说她每天洗澡都刮阴毛。”他说。
重新躺下后他回忆起上一次见面。那是四年前的夏天,我回北京,他找我和上铺一起去城郊钓鱼,像老年人的爱好。那两年的流行风尚相当鬼魅,夏天也穿踝靴甚至雪地靴,我穿了双露趾却捂住脚面的粗跟靴子,一天下来脚疼得要死,回城后又一起看了场古怪的国产悬疑电影,中途现出凶手,结局始终不明晰。他说,你那时候皮肤可真不好,满脸痘。我说,我很感激你。那段时间我不怎么开心,很高兴和小时候认识的人重逢。他笑出声来,他说,
这对多重高潮有用吗,我问。我躺在他双人床的右侧,肩膀紧贴墙壁,手探到被子外面去,飘窗的大理石棱摸起来凉凉的,让我想把嘴唇贴上去。窗外回荡着光秃秃的枝条。他在的那侧,左手作衣帽间使用的小走廊通往浴室,他半闭眼睛,头放在枕头上时也微微扬起下巴,发表演说的表情很庄严,如果头发长一些,右侧分个印儿,就很像当年每周一带领全班做“国旗下的宣誓”时的样子。
对人有那样强烈的需要,他说,不会再有了。我真心实意地说,我相信不会再有了。
“她跟一般人很不一样。”
肯定的,我说。
“刚认识时,光觉得她非常漂亮。后来发现还有头脑。她很有艺术家气质。喜欢那个诗人,特朗斯特罗姆。”